-公证-继承那些事儿┃父母立遗嘱留房给3个儿子,有人先去世、有人放弃继承,房产该怎么分?

时间:2025-11-20 17:08:48  来源:三水公证处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生活中,立遗嘱是很多家庭规划财产传承的方式,但如果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出现先于立遗嘱人去世、主动放弃继承等情况,遗产继承就会变得复杂。今天结合佟大爷一家的真实案例,聊聊遗嘱继承中的常见问题,用民法典条文帮你理清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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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佟大爷与薛大婶是夫妻,育有佟甲、佟乙、佟丙三个儿子。多年前,二人分别立有公证遗嘱,指定百年后名下一套房屋由三个儿子等份继承,每人各占三分之一份额。 

后续发生了几件关键事:佟大爷立遗嘱后不久,大儿子佟甲因病去世,生前育有一女佟小雪;之后佟大爷、薛大婶相继离世;办理继承手续时,孙女佟小雪、二儿子佟乙要求按遗嘱继承,小儿子佟丙则明确表示放弃继承。 

大家心里犯了嘀咕

佟小雪有继承权吗?佟丙能放弃继承吗?放弃后这部分房产该给谁?佟乙还能按遗嘱拿到三分之一份额吗?

法律解答

这些问题民法典早有规定

 1.佟小雪有继承权,属于代位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第(三)项,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中对应部分遗产要按法定继承办理。 佟甲是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却先于父母去世,他原本该继承的三分之一遗产份额,就不能再按遗嘱执行,需转为法定继承。

再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佟小雪作为佟甲的女儿,是直系晚辈血亲,有权代位继承父亲佟甲本该拿到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简单说,佟小雪能继承父亲应得的遗产,这是法律赋予的代位继承权。

 2.佟丙可放弃继承,放弃部分按法定继承处理,不影响佟乙按遗嘱继承其中三分之一份额。

佟丙有权放弃遗嘱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可以自愿放弃继承权利,这是对自身财产权利的合法处分。 

佟丙放弃的三分之一遗产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第(一)项,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应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这部分份额会进入法定继承程序,此时,佟丙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表示继承或放弃该部分遗产份额。

但并不影响佟乙按遗嘱继承其中三分之一份额。遗嘱中指定佟乙继承三分之一房产,这部分内容依然合法有效,在佟乙未放弃继承、也无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他有权要求按照遗嘱拿到指定给他的三分之一份额。

遗产继承的核心原则

总结

1

有遗嘱先按遗嘱继承,遗嘱无法执行的部分(如遗嘱受益人先去世、放弃继承等),转为法定继承。

2

代位继承多见于直系晚辈血亲,比如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代替先去世的父母继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遗产。

3

遗嘱受益人有权放弃继承,放弃后对应的遗产需按法定继承分配,不影响其他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文中出现的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