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为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5家单位联合发文的《关于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优化我市营商环境,6月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推进会。市中院副院长宋存国、市司法局副局长贺永明、银保监舟山分局二级调研员王宁舟、市金融办、市阳光公证处、市银行业协会、两级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我市金融大环境、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公证参与司法辅助的可行性及优势等方面内容开展讨论。会议强调, 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具体实践中的重要体现,是信用舟山建设、完善浙江舟山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的需要,公证参与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既可以较好发挥公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职能作用,又可以充分发挥公证制度的服务、沟通、证明、监督功能,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从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多元的法律服务。
贺永明副局长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公证处要整合力量,制定实施方案,规范工作流程,尽快启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二是要加强与法院、银行、银保监、金融办等部门沟通工作,确保司法辅助工作有序有力推进;三是打造数字化特色,边实践边操作,依托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结合“公证E岛通”智慧法律服务平台,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纠纷公证调解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打造司法工作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