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法涉外法律服务平台:厦门市鹭江公证处于2016年11月起与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展开战略合作,率先全国推动公证参与送达、调解、调查、保全、执行等司法辅助事务,逐步构建起资源协同、优势协同、责任协同的诉讼与公证协同创新模式。
该模式有效提升了司法效率,优化了资源配置,实现了“让法官专注审执,让司法轻车简行”的改革目标,被中央政法委誉为司法改革的“厦门模式”,并推动最高院、司法部两次联合发文推广。

为进一步实现司法为民,提升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鹭江公证处与思明法院深化合作探索,创新推出“法院监管+公证调解+当事人自行处置”工作模式,成功推动全市首例执前财产自行处置案件圆满办结,用柔性治理为纠纷化解注入司法智慧与温度。
案情回顾
在原告小英、小杰等6人诉阿珍继承纠纷一案中,思明法院判决原被告对思明区某房产均享有各自相应份额,并可向法院申请对该房屋司法拍卖,按份额对拍卖款进行分割。由于被告阿珍未按照生效判决书履行,致使财产无法分割,原告打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人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询问申请人是否愿意先通过执前督促程序尝试解决。在充分释明后,申请人同意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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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移关口,筑牢自动履行“预警线”
“执行未动,督促先行”。纳入执前督促流程后,思明法院主动作为,第一时间向义务人发送《执前督促履行义务通知书》,明确履行标的、期限等核心要求,同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可能面临财产查封、信用惩戒、司法拘留甚至拒执犯罪的刑事追责,督促义务人进一步认清主动履行与强制执行的不同后果,使其从思想上打消侥幸逃避的念头,为后续纠纷化解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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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公证,搭建纠纷化解“连心桥”
鉴于案涉继承纠纷中当事人存在亲属关系,以及情理法交织的特点,思明法院因案施策,探索引入公证调解力量,立足执前关口,创新构建“法院监管+公证参与调解”的多元纠纷实质化解机制。
经法院审查同意,由鹭江公证处指派有类案调解经验的调解人员主动接洽被告,全面摸清其履行意愿与实际困难,同时分别约谈双方,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居中释法明理、疏导情绪。
在前期沟通摸排的基础上,执前团队法官同步跟踪指导,鹭江公证处调解员立足案件实际,以“家族和睦”以及“双方共赢”作为切入点,存异求同,既尊重生效判决确定的财产份额,又充分考虑房产自行处置的效率与收益优势,积极引导双方探索“自行售卖房产+按份分割款项”的最优解决方案,有效化解亲属间的对立情绪,最终成功促成双方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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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了人和,彰显执前治理“新动能”
双方达成合意后,离问题最后实质解决还差一步——房产自行处置并没想象中简单,本案当事人较多,双方对于实际履行存在顾虑。公证处发挥专业优势,为双方当事人的执行和解协议办理公证,增强双方信任。在确保案件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证调解员推动双方采取“议价”方式,依法依规高效完成房产自行处置。
自2025年9月2日启动执前督促
到2025年11月11日
双方顺利完成房产售卖与款项分割
短短两个多月时间
这起涉及7名当事人的继承纠纷
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不仅避免了司法拍卖的冗长流程
与成本损耗
更最大限度维护了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与亲属间的和谐关系
写在最后
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维护自身权益、减少诉累的明智选择;在避免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下,通过柔性协商、友好化解纠纷,既能节省时间成本与经济支出,更能守护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
作为全市首例“法院监管+公证调解+当事人自行处置财产”执前督促案件成功实践,不仅为同类纠纷的化解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思明样本”,更以实际成效印证了执前治理在降低司法成本、提升纠纷化解质效中的重要作用。
今后,鹭江公证处将继续立足司法助手角色作用,持续探索创新“执前督促+公证调解”等协同机制,深化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广度和深度,以专业力量助力提升司法质效、优化解纷生态,为建设更加高效便民的现代化司法服务体系贡献更多公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