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师承脉续 公证赋能——无棣县公证处办理“师承合同公证”

时间:2026-01-19 17:27:24  来源:法治无棣  点击:0

翼法涉外法律服务平台:依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第52号令)的有关规定,经指导老师与师承人员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建立师承学习关系,师承关系合同书应经指导老师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即公证是师承关系合同书生效的要件之一。

师承脉续 公证赋能——无棣县公证处办理“师承合同公证”

1月7日,指导老师吴某某和师承人员高某某拟建立师承关系,他们来到无棣县公证处申请办理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公证,双方就师承教学的地点、基本目标、主要内容、教学方式等进行约定,公证处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审核了办理该项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确定了双方本人签订合同的真实意愿及身份适格(特别是指导老师的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依据相关公证流程出具了公证书,为当事人的合同行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下一步,无棣县公证处将继续秉承“公正、高效、便民”的服务理念,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创新服务模式,深化便民举措,全心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让公证服务更有温度、更有力度。

【公证小知识】

师承传授是中医传承两千年的主要传承方式,这种教学方式能够因材施教,加强学生实践经验,发挥中医教学特色,有利于我国中医人才的发展。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公证为中医师承提供法律保障,确保师承关系的合法性和可信度,保护了师徒双方的权益,为中医师承的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