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聚焦意定监护 共话公证为民——新虹桥公证处赴浦东公证处交流分享

时间:2026-08-13 17:22:55  来源:上海市浦东公证处  点击:0
翼法涉外法律服务平台:01什么是意定监护?

《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通俗来说,意定监护制度让孤寡老人、失独父母、丁克家庭或特殊子女家庭中的当事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自主选择信赖的监护人,预先为自己未来可能丧失行为能力时的生活照护、医疗救治及财产管理等事项作出安排。

02公证在意定监护中有什么作用?

公证作为意定监护协议的重要保障方式,在办理中承担着核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审查协议内容的合法性以及将公证程序全程留痕等职能,为意定监护的安全可靠运行提供了坚实支撑,最大限度避免未来纠纷,保障当事人权益真正落地。

聚焦意定监护 共话公证为民——新虹桥公证处赴浦东公证处交流分享

意定监护公证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工具,近年来在社会老龄化背景下日益受到关注。为进一步提升意定监护公证的实务水平,加强公证机构间的交流合作,8月12日,新虹桥公证处一行赴浦东公证处,围绕意定监护公证多元场景与监督机制开展研讨会。

深入交流,聚焦实务痛点

交流会上,双方公证人员围绕意定监护公证的核心环节展开了深入探讨。意定监护公证办理标准化流程中涉及监护人的选择与审查、监护内容的确定、监护协议的拟定与效力以及后续监督设置等多个层面,在实操中往往面临诸多复杂情形。针对上述实操重点与痛点问题,新虹桥公证处的徐雪梅主任结合他们平时遇到的典型案例进行了系统拆解与分享。
随后,浦东公证处公证员结合自身实务经验,围绕监护启动、履职、终止全周期进行了充分交流与分享。双方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就意定监护公证的标准化、规范化办理达成了多项共识。

携手共进,践行公证为民

此次交流分享不仅加深了新虹桥公证处与浦东公证处之间的业务联系,更推动了双方在意定监护公证领域的经验互鉴与能力提升。两家公证处一致表示,将以此次交流为契机,持续加强沟通协作,不断优化意定监护公证的办理流程与服务品质,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专业、温暖、可信赖的公证服务。

公证为民,初心如磐。未来,浦东公证处将继续秉持“便民、利民、惠民”的服务理念,深耕意定监护公证领域,让法律的温度惠及更多需要守护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