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法涉外法律服务平台:2026年8月21日下午,广东省汕头市公证处(以下简称“汕头公证处”)主任、汕头市公证协会会长于江花、副主任陈虹、公证员林桦及公证员助理黄丹娜莅临广东广信君达(汕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广信君达汕头律所”)参观交流。律所主任王伟浩、律所党支部书记陈甦生、律师张俊钦、实习律师李阳阳热情接待。双方围绕公证与律师协同服务开展深度研讨,聚焦证据保全、赋强公证、家事法律服务等业务交叉领域,共同探索双方业务衔接的可行路径,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优势互补,举行了“公证+律师”协同服务业务交流座谈会。

一场“走出来”的公证宣传,
把公证服务价值讲透
座谈会上,汕头公证处于江花主任坦言,以往公证工作更多立足窗口阵地开展业务,,对外宣传推广力度不足,不少法律从业者以及社会群众对公证的职能范围、服务场景了解有限。恰逢8月公证法宣传月,公证处主动走出办公场所,面向法律同行开展交流,让更多人读懂“公证能做什么”。
交流过程中,于江花主任分享了一则服务小故事:一位香港长者为办理相关证件,多次往返香港与汕头,相关手续始终未能办结;,最终在公证处协助下,仅一趟便完成全部业务办理。老人深受感动,专门手写感谢信送至公证处。少跑腿、减环节、降成本,正是公证服务带给群众实实在在的价值。
汕头公证处于江花主任发言
挖掘业务新增长点,
拓宽公证协同实务空间
王伟浩主任结合一线办案实践指出,知识产权侵权证据保全公证曾是公证业务的重要板块,受行业环境变化影响,相关批量业务有所收缩,公证行业亟需挖掘新的业务增长点,而律师与公证双向协同,正是破局的重要方向。
王伟浩主任结合实务痛点展开分享。针对租赁纠纷中承租人退租离场后遗留财物处置难题,以往实务中,律师会申请公证人员到场清点财物、录像固定证据,再另行仓储保管,以此固化诉讼证据。但当前该类证据保全常因合同缺少相关约定难以落地。他建议可在租赁合同订立阶段,就嵌入证据保全相关条款,同步对接公证服务,实现风险前置防控。
该话题进一步延伸至强制执行领域。在法院执行案件中,对被执行人财产开展清点、搬运工作时,可引入公证现场见证模式。广州等地公证处已试点进驻法院开展相关业务,有效减轻执行工作压力。
在金融法律服务板块的交流中,双方围绕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即“赋强公证”)的实际作用展开深入探讨。王伟浩主任指出,银行长期面临坏账处置周期长、诉讼成本高的现实困境,而借贷合同一旦办理赋强公证,债务人违约后便可直接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无需经过诉讼环节,从而大幅压缩资产处置周期,显著提升清收效率。公证处于江花主任补充道,省司法厅已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赋强公证业务实施意见,推动文书办理流程标准化;同时,广州、深圳等地区已成熟落地线上赋强公证服务,广泛适用于网贷、手机租赁等高频小额场景。虽然汕头起步相对较晚,但金平、龙湖、澄海等辖区法院均已打通业务协同通道,赋强公证在该地区的发展空间广阔,前景可期。
同时,工程领域公证业务仍存在较大空白。王伟浩主任以亲历案件举例,工程项目停工退场时,仅简单拍照公证,无法客观反映实际工程量;后续退场人员以实际施工人身份起诉,成功获取百余万元款项,案件再审改判难度大。当下工程停工、烂尾纠纷频发,通过公证固定工程量,有着很高的实务价值。
谈及证据保全业务发展,王伟浩主任提及行业案例:广州一名公证员深耕律师圈层,搭建稳定的同行沟通渠道,业务需求源源不断,常年位居单位业务创收前列。除专业能力过硬之外,深耕法律行业渠道,也是公证业务拓展的关键抓手。
王伟浩主任发言
聚焦继承家事领域,
彰显公证制度独特价值
在继承、遗嘱等家事法律服务领域,与会双方展开了热烈探讨。于江花主任指出,尽管《民法典》实施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法定优先效力,但从实务来看,公证遗嘱的办理数量却不降反升。究其原因,在于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稳定性,且被司法机关广泛采信;继承人凭遗嘱公证书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有助于避免遗产纠纷,从而确保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得以顺利实现。
相比之下,非公证继承虽无需缴纳公证费用,但材料提交流程繁琐,若遇继承关系复杂、各方争议较大的情形,办理难度更会显著增加。由于遗产处置涉及多方主体利益,公证的专业证明作用依然无可替代。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以及独身、不婚育等群体规模扩大,群众对失能后监护安排的现实需求持续增长,意定监护公证也随之进入大众视野。上海、广州、深圳、北京等城市已广泛开展此类业务。与会律师提出,家事律师与公证机构应深度联动,在意定监护、家事信托等业务领域,未来大有可为。
讨论交流
拓展刑事关联公证,
打通特殊群体服务渠道
陈甦生书记结合刑事辩护办案经验提出,被羁押在看守所、监狱的当事人,同样存在大量公证服务需求:例如在押人员需要变卖房产清偿债务、办理放弃继承权等手续,受人身自由限制无法亲自到场办理。他在东莞、河源等地办案会见过程中,曾见证公证机构入监开展服务,这类业务值得汕头本地积极探索。
汕头公证处于江花主任对此回应,看守所、监狱内委托公证业务具备办理可行性,仅需提前完成与办案监管机关的对接沟通。现场还分享了典型业务案例:一名涉嫌走私的在押当事人,名下船舶需要出售过户至香港并办理注销手续。公证处量身打造 “委托 + 提存” 综合方案,由他人代为处置船舶,同时将售船款提存至公证机构账户。该方案经与法院沟通确认,既保障后续案件执行,也避免船舶闲置产生高额损耗损失。
陈甦生书记发言
探索提存监管新模式,
补齐本地法律服务短板
提存公证与资金监管业务,成为本次座谈的另一大热点。当前,预付费消费纠纷频发,健身、美容、游泳等行业商家卷款跑路现象时有发生,消费者维权困难。若商家将预收资金交由公证处提存监管,并按照约定条件分期拨付,便可为消费者权益增设一道有效保障。此外,轻微刑事案件赔偿金提存、建筑工人工资保证金监管等场景,同样可引入公证提存机制。公证处于江花主任介绍,珠三角部分城市已率先将公证纳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体系,相关成熟经验值得汕头借鉴学习。
座谈会上,与会律师也提出了多项业务设想。于江花主任回应称,上述业务均有实践案例支撑,只是过往对外宣传不足,社会知晓度有限。她进一步介绍,汕头公证处成立于1981年,档案体系完备,近年来持续引进法律硕士人才充实队伍。目前,汕头公证业务在粤东地区具备较好基础,已落实省内通办机制,但也面临外地线上公证机构低价竞争带来的冲击。公证处希望以本次座谈会为契机,进一步拉近与律师群体的距离,推动更多律师了解公证、善用公证。
交流讨论
凝聚双向协作共识,
开启 “公证 + 律师” 合作新篇
经过充分交流,参会各方达成共识:“公证 + 律师” 是双向赋能的双赢模式。律师贴近客户,掌握大量法律服务需求;公证具备法定证明效力与公信力。律师服务的企业客户,在对外投资、股权架构搭建、商事合同签署等场景中,都潜藏大量公证业务需求。
双方就搭建常态化业务交流机制、开展党建共建等事项达成初步意向。让公证成为律师办案的实用工具,让律师成为公证事业发展的合作伙伴,本次座谈会为汕头律师与公证行业协同发展,写下崭新的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