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来办理相关行政事项的工作机制。
7月1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厅长贾文雅发布,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张永平、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苏宝霞共同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长城网记者 蔡洪坡 摄
贾文雅介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之后,公众去政府机关办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行政事项时,不再需要提交任何证明材料,只需要签署一份表示符合相关条件的承诺书,政府机关就应当办理相关事项。这份承诺书的主要内容为:办理人要表示符合办理这件事要求的条件,并愿意为自己所作出的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贾文雅举例说,假如公众因为办理某项业务,办事机关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在没有实行告知承诺制之前,他需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果家不在户籍所在地,办理起来将非常不便。但现在实行告知承诺制之后,只需要填写一份告知承诺书,承诺自己没有犯罪记录,办事机关就可以据此办理该项业务。“这种方式可以让社会公众和企业减少办事环节,节约办事时间,避免了过去‘事难办、脸难看’的现象。政府也能够在简政放权的同时,将主要精力放在监督和管理上。”
从公布的两个目录来看,《河北省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一共有42个事项,划分为9大类,分别是:公安、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司法行政和其他领域;《河北省保留证明事项基本目录》一共有225个事项,划分为13类,分别是:公安、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健康、金融监管、民政、司法行政、教育和其他领域。
据介绍,2019年,我省雄安新区和廊坊市被列为全国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单位,确定了“无犯罪记录证明”“思想品德鉴定”等28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试点事项,通过承诺方式办理了3500余件证明事项,取得了良好成效,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普遍认可,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优化了营商环境。2020年12月19日,我省在全国率先印发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
“此次两个目录的公布,不仅标志着我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从试点到全省推开,更意味着河北在破解市场和民生领域痼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迈出了实质性步伐。”贾文雅说。
贾文雅介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四项工作,让老百姓实实在在的体验到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带来的便捷与便利。
一是各地各部门确定两个目录。各地各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实际,在《河北省第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之外增加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各市县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和省政府各部门将在7月12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也就是在8月10日前,根据两个目录及各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梳理确定本地本部门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和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并在门户网站公布。
二是确保事项落地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将两个目录及相关工作要求,迅速传达部署到基层单位及具体办事部门和办事窗口,采取集中检查、抽查暗访、接受群众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督,确保落实。在政府和部门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窗口公开两个目录,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向群众宣传解读目录内容要求和新的办理方式、办理流程。这方面,我们将政策衔接作为重点,避免出现服务“真空”和管理“空档”,影响群众和企业办事。
三是完善配套工作机制。从7月12日至8月12日,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设置一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有关部门将抓紧制定配套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过渡期后一律按照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涉及部门间协助核查的事项,相关部门之间要按照《河北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行政协助核查办法(试行)》,建立顺畅、高效的信息协助核查机制,减少流转环节,提高核查反馈效率,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积极扩展信息核查反馈渠道,提出协助核查部门与核查承办部门不平级的,承办部门可将核查结果直接反馈提出协助核查部门。
四是加强目录动态管理。目录公布后,对保留证明事项和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和国家取消、新增、调整证明事项的相关部署,结合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部门间信息共享等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对本地本部门保留证明事项目录和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按程序报批后向社会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