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2021年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肥城市公证处积极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以公证服务为中心,以办好民生实事为抓手,在肥城市教师村、教师公寓等教职工房屋确权登记中打响“服务牌”,跑出“加速度”。截至7月底,共办理房屋权益继承、转让、赠与确认、委托等各类公证事项519件,接待公证咨询2000余人,使387套权益变更的房屋顺利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解决了教师们多年来的烦心事。
2000年前后,肥城市陆续建设了教师村、教师公寓及部分市直学校教职工住房。有力地缓解了教师住房难的问题,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共涉及8个院落、1130套房屋。面对上述有房无证的问题,肥城市教体局邀请肥城市公证处积极介入确权登记活动。
经肥城市教体局的前期摸排,有大约40%左右的房屋的房产权益发生权利主体移转。其中,一部分是自然移转。在房屋确权登记前,房屋分配时的房屋权益人已经死亡。另一部分是人为移转,也就是在确权登记前,部分房屋进行了转让或赠与。
无论是房屋权益的自然移转,还是房屋权益的人为移转,情况都相当复杂。在摸排期间,部分房屋权益的利害关系人,明争暗斗,摩拳擦掌。如果不能在房屋确权登记前理清这部分房屋权益的产权人,不仅会引发大范围的纠纷,甚至会影响本次房屋确权登记活动的整体推进。如何确定权益变更后房屋的法律物权人,成了摆在教体局和不动产登记部门面前的一道法律难题。
为解决发生权益移转的房屋如何确权登记的问题,教体局、不动产登记部门、公证处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和研判,公证处也召集人员对问题进行了数次的分析和研究,提出了合理的司法建议和实施方案,被教体局、不动产登记部门采纳。
对于房屋的权益发生移转的房屋,由教体局统一下发通知,房屋权益的关系人到公证处办理房屋权益继承公证、房屋权益转让、赠与确认公证,公证处对房屋权益的承继进行确认。房屋权益的承继人凭借公证书与教体局签订合同,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合同办理房屋确权登记。
房屋权益人死亡或夫妻双方死亡的,需要办理声明、继承公证。多数的被继承人死亡时间较长,导致公证申请材料不方便取得。公证处贯彻国务院“放管服”的改革要求,简化纸质材料,加强公证人员的核实力度,当事人少跑腿,公证人多付出,顺利解决了材料不全不能办证的难题。部分房屋权益的继承人因继承主体和继承份额达不成一致意见,公证积极介入,主动作为,细心讲解,耐心调和,办证过程中,没有一件因继承意见不统一而不能办理的公证事项。
房屋权益发生转让、赠与的,转让、赠与的双方要办理确认书公证。因为房屋早已转让,本次进行房屋确权登记,与转让人几乎没有关系,多数的房屋转让人并不积极到公证处办理确认手续。针对这个问题,公证处采取“请不来,走出去”的办证方式。经受让人联系,公证人员多次上门为转让人办理手续。并辗转北京、济南、青岛等地,外出办证。对于身在疫区的当事人,公证人员创新办证方式,采用视频连线,为当事人办理手续。
还有一部分房屋,虽然之前办理了产权登记,但房屋已经被学校收回又按规定分配给了他人,但房产证没有进行变更。因为,物是人非,房产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多数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另外,原产权人均为在职教师,教学任务比较重,即便同意办理变更手续,也没有时间。经公证处建议,为原产权人办理委托公证,委托学校确定的工作人员办理产权变更手续。为节省原产权人的时间,公证处指派两名公证人员到肥城一中、肥城市泰西中学集中办理委托公证,两天办理委托公证近100件,办证强度超过平时的20倍。
办理教师村、教师公寓等教职工房屋权益继承、转让、赠与确认及委托公证过程中,,没有一件刁难推诿,没有一件公证纠纷,没有一件公证投诉上方,当事人的满意率100%。375天、387套房屋、2485个当事人、854份公证书的背后是筚路蓝缕的公证为民之路,更是砥砺前行的公证为民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