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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江苏省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草案)》修改意见的通知
为了加强我省公司律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司法部《公司律师管理办法》、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等规定,江苏省司法厅组织起草了《江苏省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填入《意见反馈表》中,于2021年11月2日前,以邮寄、传真、邮件等方式反馈给我厅。
邮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8号江苏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
传真:025-83591145,电话:025-83591146
邮箱地址:jssftlgc@163.com
江苏省司法厅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