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近日,山东省公证协会出台《山东省公证文书评价指引(试行)》及《公证文书评价表(试行)》,进一步提升我省公证质量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不断强化公证文书质量管理,提高公证服务能力和水平。
《指引》共20条,对公证文书评价的分类、范围和对文书内容、文书格式、核实行为、证据、归档等的评价进行了详细规定。《评价表》对《指引》规定的文书评价工作进行了分解和量化,总计89个评分事项,使文书评价更加直观、易于操作,能够具体、全面、科学地反映公证文书的质量水平。
《指引》和《评价表》的出台,进一步加强了我省公证质量制度建设,公证文书质量评价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对公证文书制作的管理和对公证执业行为的监督更加有效,为全省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质量保障。
近年来,山东省司法厅和山东省公证协会高度重视公证质量建设,始终把加强公证质量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今年,先后出台了《山东省“远程视频”公证服务指引(试行)》《关于建立公证投诉处理三级网络体系的实施意见》《山东省公证文书质量评定规则(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委托公证的操作指引》及本次《山东省公证文书评价指引(试行)》《公证文书评价表(试行)》等文件,组织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案件评查、公证质量大检查、公证执业“五不准”专项整治等活动。下一步将继续开展保全证据公证专项检查活动,始终坚持以优质的公证质量保障公证公信力,推进公证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优质和可靠的公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