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咨询网:01基本案情:
2022年3月初,甲公司的工作人员乙来电咨询,称该公司住所地在包头市,已与包头市的某银行建立业务合作关系,办理销售公司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涉及到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现公司需要召开股东会为从该公司购买住房的客户向银行提供阶段性保证,同时需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印模授权书》上签名。因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股东姜某在山东省,受疫情影响无法回包头市亲自办理这两项事宜,姜某多次与当地公证处协商,当地公证处以无法审核公司印章及材料的真实性不予办理公证。甲公司出具不了手续,银行就不能给购房客户放发贷款,直接影响到三方利益,故向公证处咨询,如何才能让姜某办理委托书和签名的公证,委托其代姜某出席股东会,姜某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印模授权书》上法定代表人处签名。
02办证过程:
包头市宏鉴公证处依法受理了姜某的《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印模授权书》上法定代表人签名两项公证,公证处派公证员李甲办理。承办公证员立即和姜某取得联系,了解其所要办理的事宜,姜某称其现在身处山东省青岛市,无法亲自回包头市办理公司与银行的业务合作事宜,又无法在青岛市的公证机构办理相关业务,公司受疫情的影响经营本来困难,现在业务受阻,为降低公司损失她希望在最短时间内委托乙办理上述业务,回笼资金。与姜某沟通完毕后,李公证员又与乙取得联系,由乙将公证所需要的材料进行提供,李公证员通过审核资料,并与姜某及贷款银行不断沟通,对委托书的内容反复斟酌和修改,通过“零接触”公证服务平台为姜某办理了“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印模授权书》上“签名”两项公证。在办理过程中,我们指导姜某通过识别“二维码”小程序进行操作,姜某进入小程序后先人脸识别,然后阅读相关文件,确认后姜某在文件上电子签名,最后进行与公证员视频通话,对姜某所公证事项进行一一核实,姜某表示办理上述公证事项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明白办理公证事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03典型意义:
本案例中,包头市宏鉴公证处的公证员在了解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事项的真实情况后,快速为姜某办理完相关公证,解决了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难题,为改善营商环境尽了公证行业一份力量。我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了疫情可以切断人员往来,但公证法律服务绝不间断的初心,想民众之所想,急民众之所急是公证行业永恒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