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东莞创新推出“仲裁+公证”新型服务,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时间:2022-04-22 14:29:44  来源:东莞政法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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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东莞市东莞公证处(下称“东莞公证处”)与东莞仲裁委员会(下称“东莞仲裁委”)举行法律服务框架协议签约仪式。这是双方推进“仲裁+公证”深度融合的有益尝试,意味着双方将创新探索合作形式,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助力东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和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

在合作协议签署之前,东莞仲裁委与东莞公证处已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4月15日下午,双方联手开展提存公证业务,圆满调解一起民间借款纠纷。这是东莞仲裁委与东莞公证处在全省范围内开创性推行“仲裁+公证”提存合作的首个案例,共同打造了新型公共法律服务模式。这也为东莞开展2022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添上亮丽一笔。

在落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统筹”“双胜利”背景下,东莞仲裁委与东莞公证处积极创新社会基层治理,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聚焦“小切口”服务“大民生”,将服务贯穿仲裁案件始终,为东莞“双万”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服务保障。

找准解决问题平衡点

提存是指因债权人原因导致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债务人可经一定程序将应给付的标的物交有关机构保存,即视为债务履行完毕。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利益而交付的债之标的物或担保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的活动。

在这起纠纷案件里,通过公证提存方式,借款人履行法律责任,向出借人偿还本金,而出借人收到还款后,将借条交还对方。

陈东(化名)是本案件中的出借人,向朋友张明(化名)借出了2万余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时间。张明是本案件中的借款人。还款期限,陈东发现张明没有还款的迹象。

这让陈东感到相当焦急和无奈,他与张明是多年的朋友,不过从双方沟通的迹象预判,张明不会按时还款,甚至不会还款。于是,陈东决定向有关部门求助。张明多次被催还款后,除了感受到还款压力,依然没有兑现还款承诺。另外他还有所顾虑,还款后需要拿回收条,否则容易成为“后患”。

这不仅是借还款双方履行责任的问题,亦关乎到双方获得权利保障的问题,当前需要找准问题解决的平衡点和有效的处理方式。

 4月15日15:00,在东莞公证处,这起纠纷由东莞公证处的公证员办理提存公证业务,东莞仲裁委派出办案秘书全程见证。

王彬彬是东莞仲裁委的办案秘书,他与另一办案秘书见证了此次纠纷的协商解决。在调解过程中,王彬彬发现借款人最大的顾虑在于当事双方都不在东莞工作生活,对还款后出借人能否遵守诺言向其交付手签借条存在疑虑。虽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后,借条不再存在法律效力,但借款人却对此心有介怀。

“如不能保证收到借条,本案调解程序将无法顺利继续进行。”

 王彬彬表示,发现本案调解的“纠结点”后,办案秘书经向委领导反映研究,决定主动向双方当事人推介公证提存方式,用以妥善解决借款人的顾虑。

为确保调解能够顺利进行,东莞仲裁委主动联系东莞公证处,借助提存公证的方式,有效、便捷地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

仲裁+公证,形成解决问题合力

02经过前期沟通,东莞仲裁委的办案秘书约上仲裁双方当事人,来到东莞公证处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向公证员提供了相关材料,经过多个环节的缜密审核,顺利办理了借条的提存公证。

记者现场看到,在办案秘书的见证下,公证员细心地为仲裁双方办理提存公证,整个过程快速有效。提存公证办理完毕,仲裁双方对处理结果都感到满意。

王彬彬表示,借助公证提存业务,出借人可以将借条提存,待借款人偿还全部借款后,由东莞公证处将借条交付给借款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案结事了”。

陈东对记者说:“我借钱给朋友,对方到还款时间未归还,对我造成了困扰,亦担忧无法收回借款。非常感谢东莞仲裁委与东莞公证处的帮助,这次两个机构联手,快速介入,形成合力,为我解决了借款纠纷,解决了我的烦心事、揪心事。”

  此次,仲裁双方对提存公证各有需求,这是立足于解决问题的重要前提,促使问题得到和谐的解决。东莞仲裁委与东莞公证处携手,发挥了各自的平台功能和专业优势,创新服务方式。“仲裁+公证”的新型公共法律服务模式,不仅深化了仲裁机构与公证行业融合发展,同时为解决同类型的民间借款纠纷提供了借鉴样本。

 此次东莞公证处与东莞仲裁委举行法律服务框架协议签约,双方将进一步深化“提存公证”服务领域的融合发展。

市司法局副局长杨朝琴表示,公证机构参与仲裁纠纷化解有法律基础、业务基础和实践基础,同时具有专业性、亲民性、独立性、结果强制性的特有优势。深入推广“提存公证”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率先转型跨越发展的需要,也是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需要。

 杨朝琴说:“公证与仲裁的有机结合有利于建立运转良好的衔接机制,有助于让仲裁与公证解决纠纷方式之间实现‘1+1>2’的效果。希望通过这次合作的契机,提高预防和减少债务纠纷的能力,深化东莞公共法律服务能力,为交易加把安全锁。”

创新实践,优化供给提升质效

在东莞公证处主任陈胜民看来,东莞公证处与东莞仲裁委通过创新实践,在解决仲裁双方当事人的问题时,“仲裁+公证”这种新型服务模式发挥了矛盾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衔接配合作用,将公共法律服务要素贯穿仲裁案件始终。

自去年3月31日正式对外受案以来,东莞仲裁委不断完善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东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势,探索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充分发挥仲裁在矛盾纠纷化解的前端作用。

东莞仲裁委主任潘长河表示,这次与东莞公证处的合作仅仅是一个起点,未来东莞仲裁委将加强与公证行业的沟通联系,形成长效合作机制,共同打造“仲裁+公证”的新型公共法律服务模式,聚焦“小切口”服务“大民生”,将服务贯穿仲裁案件始终,为当事人提供全面、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共同助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

杨朝琴说:“希望东莞公证机构与仲裁委多加探索合作形式,深度融合业务实践,为广大民商事主体提供高效、优质、经济的仲裁法律服务,助力东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完善和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仲裁与公证力量。”

当前,东莞司法行政系统以改革促发展,不断夯实基层司法行政根基,运用法治力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动担当服务经济社会的新使命,为东莞在“双万”新起点上加快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东莞仲裁委与东莞公证处积极践行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精神,聚焦优化供给提升质效,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满意度和获得感,助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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