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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山寨产品并不鲜见,随之引发的侵权行为严重侵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而在网络侵权纠纷案件中,保全证据公证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成为人们搜集有效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近日,某公司来到高新公证处,称其公司是某商品的商标注册人,发现淘宝网、京东网、拼多多等多家网站的网店在未获得其授权的情况下,在网络上销售涉嫌假冒其商标的产品,为了留存稍纵即逝的网络证据,该公司向高新公证处申请对在多家网店购买商品的过程以及到货商品进行封存的保全证据公证。
高新公证处公证员在接待咨询时,因考虑到网上商家可随时把产品下架,侵权证据随时被毁灭的情形,承办公证员立即和该公司的律师商定办理方案,加班加点为企业办理了50多宗电子证据保全证据公证,并对该公司的受托人购买的网购商品的收货、拆封过程进行现场监督以及对商品进行重新封存,通过拍照方式固定网购商品的原貌,为企业固定证据、维护合法权益、争取赔偿提供了一颗“定心丸”,获得企业一致好评。
保全证据公证是公证处利用其专业性、客观性优势,为企业固定证据,维护权益的有利武器。今年以来,高新公证处以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企业公证服务为目标,积极发挥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职能,累计办理企业保全证据公证55件,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为辖区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