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意定监护公证,解决失独老人养老困境

时间:2022-08-24 09:59:37  来源:桂山公证处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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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岁的王老太太一直和老伴居住在中山,生活还算安逸。几年前,她的老伴突然患病需要人照顾,但两人的独生子在多年前因意外去世。王老太太十分担忧,万一自己突发疾病怎么办?

庆幸的是,王老太太的外甥们都很关心她。王老太太和外甥们协商后,决定指定三名和她联系最密切的外甥女,在自己发生昏迷或因疾病、衰老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时候作为自己的监护人,代理自己处理日常事务。

王老太太本来想,都是亲戚,互相告知下即可。可读法律的侄孙子一听说,坚决反对。在侄孙子的建议下,王老太太和外甥女们决定到桂山公证处办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书。

什么是意定监护?

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意定监护适合哪些群体?

意定监护的适用群体除了鳏寡孤独、空巢老人外,心智障碍子女家长、特殊病患家属及婚姻危机的夫妻等,也可以通过意定监护协议自由指定监护人,监护关系不再受限于血缘、婚姻、收养。意定监护为养老难、监护难等问题带来了解决方案。

意定监护协议可赋予其他人动用被监护人名下财产、病危时拔管结束生命的权利。如果约定不清,会使亲属间或者意定监护人间产生争执甚至导致意定监护协议无效。因此,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是个性化定制的,公证员会与双方反复沟通,多次斟酌,根据实际协商结果起草协议书,并经公证员详细解释权利义务以及相关协议条款的法律后果和风险后,才见证双方签署意定监护协议。公证办理后,王老太太和外甥女才意识到,原来意定监护协议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幸亏选择到公证,专业公证人才把具体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讲透彻。

意定监护协议生效后,如何确定监护人?

一旦意定监护协议的生效条件出现后,意定监护人可根据协议规定由公证处出具监护人公证书确定监护人资格,也可以向法院提起确定监护人之诉,确定监护人资格。

公证员提醒:

无直系亲属的老人通过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指定监护人,是意定监护协议公证的主要运用场景。意定监护制度,具有普遍保护完全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重大意义。

实务过程中,意定监护协议公证还能解决很多其他难题。如:通过指定某一个子女作为意定监护人,预防多个子女间因父母监护问题产生纠纷;通过指定其他更了解自己意愿的非直系亲属作为意定监护人,最大化保障老人权益;还有为了减轻直系亲属作出医疗决定的心理负担,指定更为理智的意定监护人等。另外,由于意定监护公证涉及重大人身财产利益,不是一来公证处就能马上办理。为更加有效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避免矛盾纠纷,公证员需要与双方当事人反复面谈、沟通,了解申请人真实意愿后再根据协商结果起草法律文书,进行见证。因此,有这方面需求的申请人需要注意留足办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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