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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公证改革开创公证发展新局面
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王骞
公证制度作为预防性司法制度,在维护民商事交易安全、保障法律正确实施、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等方面具有重要职能作用,是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以全面发挥公证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公证法律服务的供给总量、质量和效率,努力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理论指导实践改革完善体制机制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我省公证体制改革机制创新工作,确保公证改革的正确方向。一是坚持党对公证行业的领导。不断加强公证行业党的建设,规范公证处党组织设置,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公证处要求独立设置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公证处,可以按照区域相邻、就近方便的原则,在法律服务行业内组建联合党支部。同时,要求各公证机构党支部对标对表司法部有关《公证机构党组织规范化建设考评标准》,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等工作。截至目前,23家公证处共成立党支部21个,其中已建立党支部的公证处有8家,与司法局联合建立党支部的公证处有13家,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公证处有2家,基本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二是坚持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在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中,回顾我省三家合作制公证机构设立的过程,主要通过新设立、从省外引进以及现有机构整体转制三种模式设立。前两种模式均可依据司法部关于合作制公证机构设立的标准推进,唯独现有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整体转制合作制的模式,当时尚无可依据的指导意见,在全国也没有先例,而且整体转制涉及原机构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事业编制注销,以及原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转制后的安置、社保福利待遇等问题。在推进改制过程中,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矛盾纠纷。为此,在没有顶层设计的指导和国内同行先例的参考下,我们坚持在法治的前提下,推进改革工作,积极寻找相关政策依据,并参照省内其他行业事业单位改制企业的程序,结合公证行业的特点依法推进,努力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在经历与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等多个单位近一年半时间的沟通协调,妥善解决了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处置以及人员安置等改制核心问题,确保了机构队伍不散、秩序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海口市琼崖公证处成功整体转制为合作制。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完善各项工作机制。针对当前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办证难、办证慢、办证手续复杂、服务意识不强、逐利倾向严重等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简化办证手续、提高办证质量、提升公证服务效率作为公证工作机制创新的着力点和落脚点,通过调整公证执业区域,建立涉外公证与领事认证联办,扩大 “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至81项以及全面推行公证预约制度等各项工作机制,固化改革工作成效,健全完善公证便民制度体系,推动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
结合本地实际创新拓展服务领域
聚焦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需求,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公证保障。根据公证预防纠纷的特点,紧密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相关内容,围绕海南建设“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制定出台《促进公证行业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十条措施》,积极推动公证机构主动介入金融、知识产权、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努力为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企业风险防范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同时,注重数字赋能行业发展,推动公证行业的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与人民法院、公安、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工作,实现办证所需数据在线查询、核验,对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文书的公证业务实现全程在线受理,尽力确保办证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截至目前,在全省23家公证处中,已有10家开通线上自助办证平台,并实现网上预约、申请、受理、审核、缴费;3家合作制公证处已基本具备应用电子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债权文书网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等能力,其中两家还被司法部确定为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试点单位。二是为高效能治理引入公证服务。引导公证机构发挥公证证明、保全证据、存证取证、现场监督等职能作用,主动介入当地党委政府重点项目和专项工作。积极推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工作,与省高院联合发文,在海口、三亚推行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并在试点工作基础上,逐步扩大公证参与司法辅助领域,进一步丰富公证司法辅助手段。同时,推动公证机构积极入驻各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公证进乡村”活动,利用公证服务充分预防和化解基层矛盾。截至目前,我省公证机构入驻各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率达100%。三是为高品质生活传递公证温度。着重加强公证行业公益属性,推行小额遗产继承公证费用减免政策,积极协调省发改委及时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对涉及民生的公证服务事项实行限高收费,对困难企业和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等社会困难群体的减免公证收费以及对8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遗嘱公证减免公证收费,并将公证机构每年的公益服务工作量纳入公证机构年度考核内容,推动公证公益法律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强化行业监管着力提升公证公信力
公证公信力是公证工作生存和发展的根本,而公证质量是公证公信力的重要标志,也是公证行业健康长久发展的重要基础,需要持续抓好。一是依法从严监管。建立年度公证质量集中检查制度、公证质量督查员巡查制度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等各项监管机制,重点加大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遗嘱、继承、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文书公证等民生类、经济类、涉外类公证事项监管力度。对于在投诉处理中发现的线索、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立案调查,严格依法认定事实,给予行业惩戒或行政处罚。近两年来,对行业内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作出行业惩戒13起、行政处罚6起。二是提高监管效能。借助近年来我省开展的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以及“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等专项活动,认真排查监管漏洞和盲点,及时研究出台相关规定和指导意见等,不断规范公证执业行为。同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公证机构进行实地走访,采取“实地查看、随机抽卷”的方式,以案卷抽查为抓手,全面评析公证机构内部管理水平。对案卷质量问题较多、内部管理薄弱的公证机构,约谈公证机构负责人,要求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限期完成整改。三是完善监管机制。充分发挥“两结合”管理体制的优势,加强与省公证协会重要情况沟通、重要信息共享以及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工作的衔接。对于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行政处罚、行业惩戒的信息,做到及时向社会通报披露。同时,指导各公证机构逐步完善内部质量管控机制,建立公证责任赔偿制度,将公证赔偿、分配制度与公证员的责任过错挂钩,使公证赔偿制度和分配机制真正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
加强人员培训打造高素质公证队伍
公证员是公证工作的主导者,打造一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公证队伍对推动公证行业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一是提高培训质量。每年开展两期公证业务培训班,精心设置培训课程,邀请国内公证行业专家、外省资深公证员,根据公证业务发展实际并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有针对性进行专业讲授。同时,引入线上培训,规定需完成的课时任务,并作为公证员年度评优的指标,督促公证员在业余时间能够主动学习、及时更新知识。二是加强人才储备。鼓励公证机构从省内各高校法学院招揽毕业生实习,加强公证员助理的培养,由省公证协会出台相关鼓励政策,对公证员助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继续在机构执业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奖励。加大对青年公证员的培养,鼓励青年公证员参加在职继续教育,要求公证机构在时间、学费等方面给予保障支持。三是培养行业精英。在全省范围内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通过申报与审查、面试与考察、公示与入选的程序选拔一批综合素质相对较高的公证员作为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并开设高端人才培训班,赴外省知名高校进行专业培训,争取利用三年的时间,培养一批懂金融、知识产权、涉外法律事务,能熟练运用互联网,擅长管理的高层次、高技能、复合型人才,以此来带动全省行业的整体执业水平提升。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省公证行业整体发展水平还无法完全满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发展中国际化、多层次、宽领域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主要表现在公证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特别是一些新兴产业如互联网领域的服务需求,业务拓展和规范还有待加强,全省公证队伍总量不多的情况还未得到较好改善。这些问题需要我们继续深入调查研究,采取科学可行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工作,推进我省公证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奋力开创公证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