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近日,常州市常州公证处顺利办结了一起轻微刑事案件罚金监管公证事务,这是常州公证处与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联合推出罚金预交提存机制以来承办的第一证。
案件详情
2021年5月期间,被告人朱某某主动联系网店店主,谎称帮其店铺刷单,利用网络平台购物机制,采用不下单或申请退款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刷单本金和佣金共计13000余元,案件移送钟楼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朱某某认真配合调查,如实供述事情经过,自愿认罪认罚,承办检察官对被告人是否适用缓刑量刑建议召开公开听证会,多次与常州公证处座谈,最后决定由被告人根据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向公证处预交监管罚金,作为其认罪认罚的一项重要评价依据。
办理过程
2022年8月,经钟楼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朱某某正式申请由我处对其自愿提交的刑事案件罚金进行资金监管。考虑到朱某某身在福建,因疫情防控无法到常州公证处办理相关手续,经处领导讨论并经市公协同意,决定采用远程视频公证的方式办理。公证员仔细了解案件经过,依法审查相关材料,通过远程视频与当事人沟通,在确认其自愿认罪认罚并自愿提交监管罚金后,受理了该项申请,并依法及时出具了《资金监管证明书》。近日,钟楼区人民检察院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朱某某作出缓刑建议,该建议得到了人民法院的采纳。
社会意义
罚金预交提存机制的建立,是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有效降低轻微刑事案件羁押强制措施适用,提高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适用率的有效措施。该公证事务的顺利办理是常州公证处深入参与检务辅助事务,与检察机关共同推进法治文明建设,推进公证改革创新的一次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