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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家合法竞买到被执行人的房产,收房时却发现屋子里还有被执行人的私人物品,这该怎么办?近日,镇江公证处根据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申请,为其执行被执行人所有房屋的行为和过程进行证据保全公证,助力法院保障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屠某因资不抵债,无法履行债务,现为清偿欠款,润州区人民法院对他名下的房产启动了强制执行程序。目前该不动产已经过法院公开拍卖程序被买家合法竞买,但在买家收房清点时却发现房间内依然有被执行人的私人财物。为尽快落实判决结果,全面保障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润州区人民法院向镇江公证处申请对清点执行的行为和过程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执行的当日,镇江公证处指派两名公证人员随同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来到不动产所在地镇江新区银山鑫城紫金苑小区。据买方所说,竞拍成功后的收房事宜并不顺利,不仅发现有衣服被褥等物品,还在衣柜橱的墙面上发现了一个保险柜,为此多次联系屠某但均未得到回复,无奈之下向法院告知此事,由法院申请办理保全公证。
由于该房屋位于老小区中,电梯等相应设施并未设置,因此公证人员只能徒步上六楼。尽管楼道狭窄且堆放着不少杂物,但公证人员不辞辛劳,仔细拍摄了房屋的全部细节,在法官的帮助下完成了相应物品的清点,并对法官与屠某现场通话的过程进行了录制,确认了保险柜处于空置状态,最后取得了屠某的同意,处理了私人财物。完成拍摄任务后,公证人员制作了现场工作记录,并携带录制好的材料返回镇江公证处,依法出具了公证文书。
近年来,我市公证处与法院的合作越来越紧密,公证处作为从旁协助的机构,将公证的中立性、专业性、独立性融入法院执行,提高了法院执行活动的效率,为人民群众的法律生活提供了便利感,专业感和安全感,更加精准地为人民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