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12月2日,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与南京市公证协会在江苏南京举行《关于发挥公证司法辅助职能,提升破产管理质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并发布了全国首个将公证服务引入破产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管理人引入公证服务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据悉,该《指南》总结了南京市近年来管理人在办理破产案件中运用公证监督、证明等项职能办理破产事务、推进破产程序的经验,共分为十一章四十一条,内容涵盖破产清算、重整、和解三大程序以及强制清算中各项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为管理人在执行大量复杂、专业的破产事务、推进破产程序工作中,高效率、高质量办理破产案件配备了公证“工具箱”,增加了新的方法与手段,将有效提升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质效。
南京市委依法治市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王庆认为,破产管理与公证工作进行合作,将有利于在破产程序中发挥公证司法辅助职能,促进破产程序顺利推进,降低破产管理法律风险,更好地服务法院破产审判和经济发展。
管理人与公证员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两支队伍,以往工作在两条平行线上,相互了解不多。因此,王庆建议,要加强宣传和引导,管理人要善于运用公证开展工作,公证员要提高办理新兴公证业务的能力,通过合作,找准定位,优势互补,实现双赢。王庆还建议,要针对破产管理中的痛点、难点,以问题为导向,对关健节点、关键程序中可公证事项认真研究,形成规范的公证操作流程,通过公证服务,实现跨地域、跨时空、跨主体的公证服务,提高破产管理工作公信力;通过全面对接,形成工作合力,为促进新发展格局下的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有分析认为,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出台《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管理人引入公证服务工作指南》,是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公证制度的司法辅助职能作用,推进破产程序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将对提高管理人办理破产案件质效,降低破产管理法律风险,更好服务法院破产审判,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签约仪式结束后,会议举办方进行了破产管理引入公证服务相关业务培训。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执业环境优化工作委员会主任郑建和就出台《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管理人引入公证服务工作指南》的背景、主要内容和需要把握的重点事项进行了宣讲辅导。南京市钟山公证处主任柏建中就《破产程序中办理公证事项服务手册》重点内容进行了宣讲辅导。
资料显示,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于2021年5月25日举办“破产管理与公证”专题研讨会,并与南京市南京公证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经过一年多的实践,不断深化认识和积累经验。这次再度牵手,由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与南京市公证协会签订全面合作协议,并出台《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管理人引入公证服务工作指南》《破产程序中办理公证事项服务手册》两份文件,是破产管理与公证合作的“2.0版”。
据介绍,南京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自2018年初成立以来,秉承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服务法院破产审判、服务管理人执业,致力于务实创新,先后建立全国第一家破产企业档案管理中心,解决了以往管理人“案结事不了”的难题。出台了全国第一个由破产管理人协会制定的《惩戒规则(试行)》,为管理人行业自律立“家法”,促进全市破产管理行业快速健康发展。推出了全国第一个破产管理综合保险,帮助管理人化解执业风险,解除后顾之忧。在全国率先建立破产企业投资人库,为管理人与投资人之间搭建桥梁,提高“困境企业”救治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