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在评估往年公证质量“月抽查”工作效果的基础上,近日,吉安市司法局公证管理部门、市公证协会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公证质量“月抽查”工作的通知》,就做好2023年全市公证质量“月抽查”工作作出安排。
《通知》指出,2023年全市公证质量“月抽查”工作将按照多频次、广覆盖和灵活动态的总体要求,每月抽查一或数家公证处的全部或部分公证员办理的案件,实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预防改进,消除风险隐患。“月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或存在的不足将同步反馈给相关公证处及主管的司法局公证管理部门。2023年“月抽查”工作将进一步改进评查方式,采用书面评查与现场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为促进公证处、公证人员间的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案卷评查工作将采用交叉评查方式。
《通知》要求,各公证处、公证员对反馈的质量问题和存在的不足,要认真整改,注重整改实效,切实做到真抓实改,不流形式。各公证处要经常性组织公证人员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公证实务的集中学习、交流讨论,强化业务实操训练。要坚持底线思维,以问题为导向,以案例为教材,举一反三,织牢织密内部质量管理、绩效奖惩等制度建设。
公证质量“月抽查”是吉安市司法局2021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所建立的一项制度,是贯彻落实全国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出的一项具体举措。两年来,吉安市司法局公证管理部门、市公证协会相互协调配合,共同抓好该项制度的落实和完善工作,不断促进和提升全市公证质量水平和社会公信力。期间,共组织对公证机构开展评查17次,对执业公证员开展评查39人次,共评查公证案件489件,有力推动了以评促学、以评促改目标要求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