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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深做实“一改两为”,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积极主动作为,稳步推进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
明确专人全流程负责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并做好预约登记和材料初审工作,拟办事项全部在太湖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公告,公告无异议后及时办理登记。
自2021年省、市部署开展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以来,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提升行动的意见》《安庆市市直部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等文件精神,太湖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采取互联网线上视频询问、上门服务、部门协作和对部分难以获取的证明材料由申请人承诺等举措,着力精简材料、优化流程,从而大大提高了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的办理效率。
据统计,从2017年5月探索开展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以来,截至2023年2月初,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办结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230件,为当事人节约费用超100万元。
下一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一如既往坚持“热情、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理念,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质效,让高质量便民利民服务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