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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休宁县公证处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在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基础上,创新公证服务模式,实行“十举措”助企利企、便民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为优化全县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公证法律服务。
一、优化便民服务措施。结合“最多跑一次”,优化办证流程、简化办证材料,提高办证效率。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一次性明确告知当事人办理公证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获取材料的途径和方式,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和往返公证机构次数。
二、公证法律服务实现乡镇全覆盖。为进一步发挥公证职能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振兴乡村经济、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等法律事务中的作用,与21个乡镇签订《公证法律服务合同》,为乡镇提供公证法律咨询,办理公证法律事项等,以达到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维护社会法治之目的。
三、设立“涉企服务接待窗口”。针对有需要的企业、群众,县公证处实行预约服务及上门办证服务,即实行全年无休预约办证制度和24小时电话咨询以及微信咨询,确保有公证需求的企业能够及时得到服务。
四、“公证+金融”开启“赋能增效”快车道。推进金融法治化建设进程,为金融机构化解风险机制,县公证处与商业银行共同致力于“金融+公证”双向赋能,创新了银证合作服务新模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出“金融+公证”的合作模式。为防控金融风险、节约司法资源,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高效实现债权,有着“事前预防纠纷,事后高效处理”的作用,可以切实解决金融机构追债痛点。
五、“公证+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服务模式正式开启。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强化政务服务效能,县公证处增设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点,通过部门协作,改革创新,共同打造“公证+不动产登记”服务新模式,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六、减轻当事人举证负担。凡是可通过网络信息查询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协助公证处查询的证明材料,可以要求当事人不予以提供。既保障了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又做到便民利民。
七、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对军人、老、弱、病、残和有特殊原因无法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的个人或企业,我处将开通绿色通道,优先受理、提供上门服务。
八、开启“绿色继承”服务模式。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办理继承公证,开启“绿色继承”服务模式,在办理继承公证中“公证处来为你寻找证据”,即由前来办理继承公证的当事人向公证机构提供线索,由公证机构指派承办该项公证业务的公证员或调查员根据这些线索,了解、调取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寻找与继承公证有关的证据材料等。
九、明确具体价格减免政策。对因公牺牲、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遗产继承,对80岁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相关公证服务费用;对办理与领取抚恤金、劳工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等有关的公证事项,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事项,证明赡养、抚养、扶养协议的公证事项,低保户、重度残疾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事人申请办理关系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事项,按照不低于50%减免公证服务费用。
十、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工作。因遇到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企业停产停工的需要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我处可提供通知邮寄、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保全证据的公证服务。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打造公平公正、透明高效、互利共赢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过程,是公证机构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责。县公证处将提供精准有力的法律服务产品,着力提升公证法律服务水平,切实履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职责,充分发挥公证服务、沟通、证明、监督职能作用,努力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