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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照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不动产登记工作中新增公证信息共享查询接口的通知》要求,率先完成公证书信息核验接口在业务系统中的嵌入式应用,提高不动产登记审核效率和质量。
公证法律文书作为不动产登记的重要依据,在公证办结后,群众需要持公证书等材料在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相应登记。传统纸质公证书容易丢失、查验周期长,影响不动产登记效率,伪造、篡改公证书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不动产及公证机构公信力。
嵌入式应用后,业务人员只需要选择当前业务的参与人,输入公证书编号便可获取到公证书基本信息和电子文书,核验通过后可一键添加到业务附件作为审核依据和归档材料,进一步实现了业务申请材料“免提交”“无纸化”。在加强信息调用的同时,做好系统权限控制,对调用人、调用时间、调用结果等信息做好记录与管理,落实数据共享应用责任。
下一步,镇江市局将进一步落实《关于深化“不动产登记+公证”业务协同优化登记财产营商环境的通知》精神,在与公证机构互设便民点服务窗口的基础上,邀请公证专家参与不动产登记专家委员会,提升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能力。探索不动产继承登记线上办,避免群众提供证明材料来回跑、往返跑,走出一条系统集成、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便民服务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