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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7日下午,我所吴主任带领律所管理团队前往苏州市公证处举行合作座谈会,探索“律所+公证”合作的专业化共建模式。
苏州市公证处卢宏斌主任带我所管理团队一行参观了公证处办公环境及历史进程展馆,介绍了公证处发展历程、组织结构及新时代业务发展情况。在座谈会上,卢主任与我所吴主任就公证处运行管理、公证力量充实、新业务拓展等方面进行了现场交流。卢主任表示,公证处与律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一是双方可以通过法律实务研讨,法律服务推介会、学术交流等形式,实现职业经验共享。二是可以加强交流合作,公证员与律师都是法律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同为法律共同体中的一员。两者深入开展合作,既有法律依托又有现实需求,可以有效实现资源共享,延伸服务链条,拓展业务领域,进一步促进良性互动。三是成果转化,双方可以充分发挥各自专业领域优势,通力协作,互利互助,协同打造全市法律服务新高地,开创合作新愿景。
袁媛副主任也表示,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后,可以进行点对点对接工作。目前,公证处也在积极地改进传统的一些服务方式,后续会根据企业或者市场主体的服务内容梳理成一个服务清单目录。
王延波副主任、王东升科长也对苏州公证处目前主要的业务进行了介绍,就涉及业务内容较多的如金融机构中的不良资产处置,家族财富管理方面,建工案件中的证据固定及知识产权案件相关规定等内容,我所朱庆芳律师、王春龙律师与其展开充分讨论。
我所吴主任提出,一是进一步巩固双方合作基础,我所与苏州市公证处合作多年,彼此之间相互信任。公证处与律所的合作,既可以帮助公证处拓宽法律服务的层面,又可以帮助律所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二是要进一步拓宽双方合作领域,律所和公证处可以联手为当事人在民事、商事、家事、知识产权等领域开展非讼+诉讼的全链条服务。律所涉外业务(如境外投资、移民、留学),公证处全过程参与也可以更加高效便捷。三是要以党建合作助力多领域联动协作,律所抓党建,应向机关学习,向事业单位学习党建理论。同时,在律所进企业,进商会,还有一些事业单位联动合作中,可以以党建的形式的共同推进,邀请公证处联合参加。四是要共同推进公益法律服务品牌建设,可以形成“律师+公证”合作模式,以拥军服务为例,我所传统的法律拥军品牌,再加上公证赋能,可以更好地为官兵服务,保障军人直系亲属生产生活之必需。
座谈会后,我所与公证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通过交流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并发挥机构资源配置效能和人员统筹优势,升级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为企业客户提供更优质、更全面的法律服务,同时实现两个行业相互促进与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