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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司法厅贯彻司法部指导意见,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在线办理公证指导意见(试行)》,规范了37类100项高频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管理。浦口公证处以此为锚点,注重群众满意度与获得感,不断提高自身服务质量,努力减轻企业群众提供公证证明材料负担,着力为社会提供多样化便捷化法律服务。
减轻群众办证负担
《通知》要求,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的,不得再让当事人提供。对此,浦口公证处积极搭建在证平台,构筑“电子数据网”。发挥“公证+金融+区块链”多重增信作用,利用区块链技术提供企业全过程的公证回溯和监督,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全流程公证法律服务,融入金融监管平台、征信查询平台,增强金融机构防范和化解风险能力,实现“事后取证难”向“同步存证易”的重大转变,为公证查证提供数据支撑,促进法律服务更公正、更经济、更高效。
提供多元化便民服务
为了方便群众、企业选择更加优质的公证服务,公证处着力为群众提供“最多跑一次”甚至“一次都不用跑”的公证法律服务。推行“容缺受理”制度,对学历、亲属关系、委托、声明3种公证事项,系统梳理材料清单,避免办事群众“来回跑、多次跑”。对现场办证群众,除需进行婚姻、户籍等身份信息需核实的公证事项,声明、委托购房、协议、遗嘱等事项浦口公证处均能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出证”,2022年至今,当日出证率达68.6%。
降低群众办证成本
根据《意见》中的便民利民原则,公证处对80岁及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遗嘱公证服务费用,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按规定减免公证费用。同时,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开通预约办证、延时办证、上门办证等“绿色通道”,推行“当日受理、三日送达”工作机制,提供文书免费邮寄服务。
浦口公证处将一如既往地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遵循“依法、客观、公正”的办证原则,秉承“诚信为本”的信念,竭诚为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