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近日,临夏县居民张大爷为了安排其百年后房产的继承问题,向县公证处申请办理遗嘱公证。因张大爷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东乡县公证处当即决定向其提供上门办证服务,并指派两名公证员前往张大爷家。
经公证员与张大爷细致耐心沟通,得知张大爷有如下家庭情况:张大爷的老伴二十多年前已病故,老伴去世后其未再婚,十年前张大爷自己购买了现今居住的房产(个人独有)。张大爷共有五个子女(三儿两女),其中大儿子已去世,其生前育有一子,但与爷爷从来不联系;三子从不对张大爷履行赡养义务。
张大爷用最朴实的话跟公证员说:“我没有啥财产,只有现今居住的这套房子,平时我的二儿子照顾我最多,所以我想在我去世后把我的房子遗留给我的二儿子,其他人不能干涉。”
县公证处公证员按照张大爷的意思表示为其打印了遗嘱,经张大爷认真核实无误后,张大爷在我处公证员面前,在《遗嘱》上签字、捺指印,并配合县公证处公证员完成了其他相关程序,包括为张大爷录制了音像资料等。
近年来,东乡县公证处始终把群众需求放在首位,不断优化便民服务措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的同时,通过上门服务的方式,用行动诠释“公证为民”的信念,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