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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人民网以《让“诉”止于“源” 福建三明用诉源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题,报道三明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打造、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其中,永安法院的“赋强公证”工作获得广泛关注及肯定。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指出:“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诉源治理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理念延展和具象呈现。在永安市,诉源治理通过“赋强公证”充分发挥司法、公证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前端作用。
2023年11月,永安律师熊长江向永安市人民法院文创园法庭递交了一个关于合同纠纷的民事起诉状,他的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支付租金140多万元。
“解决这类合同纠纷需要兼顾解决企业之间矛盾纠纷的‘效率’和‘质量’。”永安市人民法院文创园法庭庭长余源建议采用“诉前调解+赋强公证”的解纷方式,邀请永安市公证处共同参与调解。
何为“赋强公证”?指的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赋予其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特殊公证活动。
“若经过诉前调解,民商事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其中一方未能履约,另一方可凭借经过赋强公证的债权文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经过诉讼,与法院生效裁判文书、仲裁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执行效力。”永安市公证处主任沈洁如是说。
法官和公证员了解到,双方企业都面临短期资金困难,同时都真诚表达了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愿望,仅用8天的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达成调解协议,承租方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前期欠款,永安市公证处根据双方申请,对该调解协议出具赋强公证文书,圆满化解纠纷。
另一位受益于赋强公证的永安市某染料企业法人谢某表示,自己实在拉不下面子和合作了十几年的生意伙伴打官司,通过赋强公证,对方按调解协议分期支付了拖欠的货款。“和气生财,我们现在还是朋友,继续做生意。”谢某欣喜地说。
“赋强公证不仅让人民群众在解决纠纷模式上的选择更多、效率更高,成本还更低。”永安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潘昕算了一笔账,“赋强公证只需按标的额0.12%的标准收取公证费,即便加上出具强制执行证书的费用,合起来约为诉讼费用的七分之一。”
自2023年4月18日,永安市人民法院文创园法庭联合永安市公证处共同推出“诉前调解+赋强公证”诉源治理新模式,截至目前,委托诉前调解24件,成功调解16件,无一起经过赋强公证的案件进入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