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法院+公证处”:让“公证”见证公正

时间:2024-01-31 09:36:30  来源:大安市人民法院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吉林省司法厅联合出台的《关于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深化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开辟为民利民便民新路径,为群众提供实实在在的司法服务。1月29日,大安法院开展线下委托鉴定机构抽签选定的监督公证,保证了选择过程的客观真实、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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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开始选择评估(鉴定)机构,请公证处人员进行监督公证”,伴随着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在对外委托鉴定一体化平台上依次进行操作,大安市公证处对选择评估(鉴定)机构的工作程序进行了全程监督公证。此次由公证处参与公证的案件为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在公证处人员共同见证下,通过摇号方式选取了1家首选机构和1家备选机构,保证了选择评估(鉴定)机构工作的公开透明。

       下一步,大安法院将持续推进公证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工作新模式,依托公证处作为第三方的独立身份和社会公信力,实现公证职能与法院工作的有机衔接,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