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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山西省公证协会常务理事、运城市河东公证处主任尚文勇以《公证理论与实务》为题,尚文勇从公证制度发展情况、公证理论及公证实务三个方面为参加学习的干部职工进行深度讲解。
课堂上,尚文勇通过列举古今中外的公证制度,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公证典型案例以及我国的公证改革情况,深入分析公证的基本原则、效力以及公证机构办理事项。整堂授课理论清晰,案例生动,让全局干部职工深入了解了公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帮助了干部职工更好的理解和运用公证制度,增强了干部职工防范风险、化解纠纷的能力和公证服务水平。
授课结束后,尚文勇还就公证的作用和赋强公证等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公证的作用是什么?
1.预防社会矛盾纠纷:公证工作通过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2.提高全民法律素养:公证工作的过程中,通过对法律行为、文书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可以帮助公众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提升全社会的法律素养。
3.替代诉讼:公证工作可以作为一种替代诉讼的法律制度,用于公正司法,减少诉讼成本,确保法律关系的明确性和稳定性。
什么是赋强公证?
赋强公证是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简称,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债权人、债务人以及担保人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通过公证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并使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违约债务可不经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法实现债权的公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