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出台了适用《民法典》的时间效力、总则编、物权编、担保制度、婚姻家庭编、继承编、合同编等一系列司法解释。
公证及相关法律行业从业人员,在处理各类型事务中,需准确把握《民法典》的精髓,深入理解并运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最大化的保护。
那么,公证人到底应该如何有针对性地学习和应用《民法典》呢?
为此,翼法学园特别邀请了北京市国信公证处家事中心负责人、二级公证员马麟老师从《民法典》总则部分入手,深入与大家探讨各项条文的具体含义和公证实务适用问题,涵盖多维度、多视角的知识理解与适用难点和热点,帮助大家清晰看到各条款之间的关联,以便在日后的实务工作中,能够更高效地运用。一起来看看课程的具体安排吧~
PART/1 内容丰富 学有所获
直播具体安排如下:
《民法典》系列
3月2日
第一场
直播主题:《民法典》总则部分的公证理论与实务
课程大纲:
一、民法原则部分的公证理论与实务案例
公序良序原则
二、监护部分的公证理论与实务案例
1、法定监护
2、遗嘱监护
3、委任监护
4、协议监护
5、意定监护及其衍生问题(生前预嘱、遗愿清单)
三、委托部分的公证理论与实务案例
1、委托的注意事项
2、哪些委托公证不宜办理
3、全委公证的实践操作与注意要点(“五不准”与最多跑一次的冲突问题解决,配偶是否需要参与此类公证,委托期限问题,买受人问题,受托人身份问题等)
4、哪些公证需要申请人亲自办理公证的问题
四、其他问题
1、出生时间及认定问题
2、死亡时间及认定问题
3月16日
第二场
直播主题:《民法典》物权编、合同编公证理论与实务
课程大纲:
一、《民法典》物权编的公证理论与实务案例
(一)物权的基本概念
(二)物权的登记及其例外情况判定
1、哪些法律文件可以导致物权变动
2、哪些法律文件不会导致物权变动
3、不动产物权登记确认的例外情形及公证实务
二、《民法典》合同编的公证理论与实务案例
(一)债权的基本概念和分类
(二)不具备物权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及公证实务
(三)几种有名合同的强制执行公证实务介绍
1、融租租赁合同
2、保理合同
3、对赌协议
(四)居住权合同公证实务问题
3月30日
第三场
直播主题:《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公证理论与实务
课程大纲:
一、夫妻有关的财产约定公证实务与案例
1、婚前财产约定
2、婚内财产约定
3、离婚财产约定
二、法定继承公证实务与案例
1、代位继承与转继承人的身份认定问题
2、养子女、继子女继承人的身份认定问题
3、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认定问题
4、特殊法定继承的公证实务(如无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能否直接继承;部分法定继承人失踪情况下的继承公证实务;特殊遗产的公证书出具)
三、遗嘱及遗嘱继承
1、遗嘱公证实务与注意事项(包括遗嘱的订立程序、遗嘱的另立与撤销)
2、遗嘱继承的公证实务(包括遗嘱的检认、非公证遗嘱的认定与否定、是否需要全部法定继承人到场等问题)
四、遗产管理人、遗嘱信托、收养协议公证问题
(直播时间安排以实际为准)
PART/2 大咖解读 逐条分享
马麟
二级公证员
北京市国信公证处家事中心负责人
中国婚姻家庭学会理事
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市法学会妇女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公证协会规则和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联合大学法学校外兼职硕士生导师,民盟西城区委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三亚凤凰公证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PART/3 报名优惠 开年分享
该系列课程首场直播:《民法典》总则部分的公证理论与实务直播期间全程免费,全套课程添加翼法学园李老师微信预约,更有惊喜折扣福利赠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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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5-8523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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