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近日,中医师承人员刘女士找到禅城公证处,希望办理一份《中医师承关系合同书》的公证。
据了解,如果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者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想要获得中医从业资格的,需要依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完成考核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师承人员应当与指导老师签订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师承关系合同。师承关系合同应当经县级以上公证机构公证,跟师学习时间自公证之日起计算。
Q
《中医师承关系合同书》公证需要审查哪些内容?
刘女士向禅城公证处提出办理公证的申请后,公证人员根据刘女士提交的证明材料,审查是否符合办理《中医师承关系合同书》公证的条件。
审查指导老师和师承人员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等。
审查指导老师是否具备《办法》规定的资质条件。
审查师承人员是否具备《办法》规定的资格。
审查办理公证的《中医师承关系合同书》条款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条款是否具体、清晰,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否自愿、真实等。
Q
如何办理《中医师承关系合同书》公证?
有需要办理《中医师承关系合同书》公证的市民,可提交如下材料申请办理:
一是指导老师和师承人员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二是指导老师的执业医师资格凭证或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师承人员的毕业证等学历证明材料;
三是《中医师承关系合同书》模板;
四是根据个案公证员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中医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传承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而公证的介入为规范中医师承教育活动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助力充实中医药人才队伍,为更好地传承博大精深的中医药传统文化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近年来,广东高质量发展如火如荼,政府对于促进文化传承、助力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视,让许多市民也提高了对保护文化传承的意识,禅城公证处将始终秉持为民服务的理念,紧跟高质量发展的步伐,为更多的文化传承案例添上公证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