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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南岗区人民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南岗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常鹤出席推进会并作“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规划。南岗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景红,南岗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海涛,南岗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程馨瑶,哈尔滨公证处副主任寇玉芳,南岗区法院哈西人民法庭及王岗人民法庭辖区街道(乡镇)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公证处代表、律师代表以及媒体代表受邀参会。哈尔滨公证处副主任寇玉芳在会上介绍了哈尔滨公证处参与诉源治理工作经验。
今年两会上,法院“人案矛盾”、“案多人少”等用词,在时隔多年后,再次出现在了最高法院工作报告及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主要数据报告中。2023年的报告中提到,“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案件总量以年均13%的增幅快速上涨,10年增加2.4倍;法官年人均办案由2017年187件,增至2023年357件”。因此,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大力加强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就成为今后人民法院工作的重点。
我省是我国公证参与司法辅助制度人大代表建议发源地,2014年到2018年,哈尔滨公证处协助我省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高广生连续向最高院提交了八个建议,建议中指出:“我国司法体系超负荷运转,法院已从最后一道防线成为唯一防线,公证制度和司法制度同根同源,国家应注重发挥公证的预防性国家法治‘第一道防线’的作用,遏制诉讼率急剧攀升的趋势,才能在社会稳定的基础上实现持续有序发展。” 2016年1月,最高院司改办在黑龙江省高院召开上述人大代表建议座谈会,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对公证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功能作出了指导性的规定,随后最高院和司法部联合出台多个文件推动公证参与法院调解、执行工作在全国开展。
公证是国家授权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去规范婚姻家事继承秩序、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预防性司法制度,也是习总书记当前反复强调的“抓前端、治未病,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最前端的诉源治理“治未病”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公证调解具有公益性、专业性、中立性、具备调查职能及赋强效力等五项优势。我处与南岗区人民法院哈西法庭合作成立的“诉讼与公证对接工作室” 成立仅两个月,就调解成功物业纠纷40余件。
2024年1月起,我处公证员对于240余个物业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取得显著成效。公证调解将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在诉前,各方利益均得到了充分保障,避免了业户与物业公司矛盾进一步加深,维护了整个小区的和谐稳定。
今后,为进一步发挥公证调解及公证参与司法辅助的职能优势,促进哈尔滨公证处与南岗区人民法院的深入合作,我处将积极参与南岗区人民法院“护老维权工作站”、“医疗纠纷法官调解室”以及各项家事、金融、执行案件的诉前调解及保全证据工作,与南岗区人民法院、哈尔滨市老年学学会共同开展“送医送法到身边,关心关爱护晚年”系列活动,共同为人民群众送医送法,守护群众健康与财产安全,共同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爱心连心桥,筑牢国家法治的“第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