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全市首例!刑事案件赔偿金提存公证成功办结

时间:2024-04-12 10:14:18  来源:法治聊城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近日,聊城市鲁西公证处成功办结一例罪犯履行附带民事赔偿判项提存公证。这是《罪犯履行附带民事赔偿判项提存公证工作办法(试行)》(鲁高法〔2023〕123号)出台后,我市办理的首例形势案件赔偿金提存公证。前不久,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件的罪犯亲属来到聊城市鲁西公证处,称罪犯已经收监服刑十多年,根据法院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的判决,罪犯应当赔偿被害人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金,罪犯及罪犯的亲属均主动表明赔偿意愿,但多年来对方一直拒绝接收。得知《罪犯履行附带民事赔偿判项提存公证工作办法(试行)》文件出台以后,随即向公证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自愿将该赔偿金及相应利息提存至公证处用以偿还应支付被害人亲属的赔偿金。接到公证申请后,公证员第一时间告知申请人办理提存公证所需的证明材料、操作事项及法律后果,并同步做好提存公证的相关准备工作。由于该罪犯履行附带民事赔偿判项提存公证案件在我市尚属首例,对此鲁西公证处高度重视,在收集了相关材料后,与刑罚执行机关及一审人民法院多次沟通,和申请人确认赔偿金提存后的处理程序。申请人当场将赔偿金转入公证处提存专用账户,按照提存公证制度的明确要求和执业操作规范,对相关事项予以确认核查后,完成出证,并于出证当日将提存证书交申请人,由申请人转交刑罚执行机关,成功办理了赔偿金提存公证,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提存公证作为传统公证项目,近年来在一些刑事案件中也逐渐发挥特殊作用。这一案件的成功办理,是以人为本、和谐有序理念在司法领域的有力体现,更是对深化公证、监狱、法院合作的一项有益探索。通过公证服务确保赔偿有渠道、受偿有保障,既能有效解决罪犯认罪悔罪态度的认定问题,保障受害方及时获得赔偿,对教育、引导、激励罪犯悔罪自省和积极改造也有着重要意义,同时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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