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
近年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作为审判实践中疑难复杂案件的天花板,在审理过程中因专业性强、涉及核算项目多且需通过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而确定工程量,导致案件审理周期相对较长。昌吉市公证处充分发挥调解、公证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与昌吉市人民法院携手共建“诉前调解+赋强公证”诉源治理新模式,成功化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022年4月2日,新疆某公司与昌吉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约定由新疆某公司负责昌吉某公司一园区的建设工程,并约定了价款。后因昌吉某公司未按约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经核算,昌吉某公司欠新疆某公司工程款及利息共计1194854.19元。因多次催要无果,今年4月初,新疆某公司一纸诉状诉至昌吉市人民法院。昌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接收该案后,将案件委派昌吉市公证处进行诉前鉴定和诉前调解。
昌吉市公证处在接收调解案件后,组织原被告双方至公证处进行调解,公证人员发挥自身优势,从纠纷矛盾出发,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沟通和交流,厘清案件基本事实和证据脉络,因双方已结算完毕,无须诉前鉴定程序,便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
经过近一天的沟通协商,双方当事人就该案的工程款金额、支付时间、履行期限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时,公证员经当事人申请对调解协议办理了赋强公证,并出具赋强公证书,使案件得到妥善的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昌吉市公证处将持续与昌吉市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交流、沟通机制,在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范围、程序、内容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将法院与公证资源有机衔接、整合,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践行法治为民宗旨,积极为群众减轻诉累、减少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