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为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更好理解把握运用其法律条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不动产登记人员的法治素养及业务能力,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1年7月8日邀请到陕西国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宝鸡市律师协会理事、中心法律顾问罗新彦律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解读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条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干部职工130余人参加培训。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顺应时代要求、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讲座上,罗新彦律师从《民法典》对不动产登记的影响方面就限制民事能力人年龄的调整、临时监护人的确定、土地经营权规则、居住权的设立、对抵押合同约定的全部担保范围进行登记、抵押财产禁止转让的约定必须进行登记、非典型担保也需要办理登记、超值抵押审查规则的废止、禁止抵押财产范围规则修订、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法律后果、预告登记适用范围的明确、公证遗嘱不再优先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辅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同时针对各科室在业务办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罗新彦律师比照《民法典》实施后新旧法条变化,提出解决思路与方法,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大家的法治观念,强化了法律意识,营造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大家纷纷表示本次学习受益匪浅,收获颇丰,今后将依法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做到心中有《民法典》、手中用《民法典》、工作中见《民法典》,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贴心的不动产登记服务,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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