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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衰老和死亡,我们总是避而不谈。但事实上,这是我们人生中最该补上的一课。美国外科医生阿图·葛文德所写的《最好的告别》,里面通过不同的案例向我们描述了不同的人群在面对生命最后一段旅程时做出的选择,其中有积极选择治疗的,也有按照自己的心意而活的,都体现出不同的价值取向。米兰·昆德拉曾说过:“这是一个流行离开的世界,但是我们都不擅长告别。”我们似乎一直没有学会如何告别,当生命进入尾声,如何与医生、家人以及自己沟通,明白自己最在意的是什么,或许可以给生命提交一个满意的答卷。
作为公证人,在人面对衰老和死亡时,可以提供哪些帮助呢?
01意定监护
意定监护,简单说就是一个神志清楚的成年人,为自己指定一个值得信赖的监护人。这个监护人能够在特殊情况时照管自己,或在神志不清时替自己做决定,包括是否接受治疗或者处分财产。要形成意定监护关系,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将自己的意愿固定下来。
02生前预嘱
生前预嘱以防止过度医疗、临终关爱的内容为主,涉及到当你身患重病或遭遇不测,失智失能或在生命的末期,要不要大手术、心肺复苏术、进入重症监护室、使用呼吸机、使用喂食管、使用昂贵抗生素、生命支持治疗等;在由于永久严重的脑损坏而长期处于昏迷或植物人状态且按合理的医学判断没有改善和恢复的可能时,是否选择放弃医疗救治等内容。生前预嘱是在面对未知的未来,提前安排好自己可能面对的情况以及如何做到符合自己心意的安置。
03遗 嘱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物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选择来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对财产做一个合理的安排。
医学的进步延长了我们的生命长度,救治失败不是医生的无能,而是对生命进程的尊重。生命有限,医学也非无涯,不管是想不惜一切代价坚持,还是适时的放手离去,只要能真实地尊重自己的心意,都值得被赞赏、理解和支持。就像《明朝那些事儿》的结尾写到:“我之所以写徐霞客,是想告诉你,所谓百年功名,千秋霸业,万古流芳,与一件事情相比,其实都算不了什么,这件事情就是——用你喜欢的方式度过一生!”我想,选择一个自己喜欢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故事,未尝不是一件值得欢喜的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