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在职工去世后如何取出?

时间:2022-07-29 13:44:02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公证处  点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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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小课堂

:您好,我丈夫生病去世了,他生前所在单位通知我去领取他的企业年金,但是要求我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后才能领,所以我今天特意来咨询一下。

:张女士您好,在企业职工死亡的前提下,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的钱款及其收益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因此您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再凭该公证书领取您先生的企业年金。

根据张女士及其他继承人的申请及递交的相关材料,公证员为其办理了继承公证。张女士最终凭着继承公证书顺利将丈夫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余额领取了出来。

#1什么是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制度。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年金基金由职工个人缴费、企业缴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组成。

#2职工去世后,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余额能否领取?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及其投资收益自始归属于职工个人;

职工死亡的,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的企业缴费及其投资收益完全归属于该职工个人所有;

职工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3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应当如何继承?

继承人提出申请后,需提交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死亡证明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证明等。

具体事宜可以向我处咨询,我处会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出具材料清单。

我国正逐步迈向深度老龄化社会,企业年金无疑是对职工退休后的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进一步保障。职工身故后,继承公证可以作为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的辅助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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