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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先生:我是香港市民,2018-2022年曾在广州读大学。我现在申请外国工作签证,需要我办理在广州学习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书和英文翻译。
公证员:
港澳台居民申办在穗期间无犯罪记录证明公证,需向公证处提供以下材料:
①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申请人在广州期间的居住证明,即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③申请人在广州期间的学习证明,即在读证明或毕业证书;
④公证员经审核认为应当补充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林先生:我需要先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公证员:不需要。广州公证处与广州公安刑警部门共同推出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和公证书(出国境类)“一件事套餐”联办窗口。您只需要到广州公证处提交一次材料,就可以同时拿到广州公安刑警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和广州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及翻译件。
林先生:那太方便了!但我人在香港,疫情原因暂时去不了广州,可以委托在内地的朋友代办吗?
公证员:可以代办。受托人办理时,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材料:
①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
③委托人手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材料拍照的照片;
④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