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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支付,被评为“新四大发明”。现代社会二维码可谓是“铺天盖地”,包罗衣、食、住、行各个领域,购物、看病挂号,路边摊买个早餐,骑小黄车出门……我们都已经习惯了“扫一扫”。
扫码支付已经渗透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带给我们极大便利,老人、孩子也无一例外。我们最熟悉的场景就是在菜场买菜时,大家的口头禅就是:能不能微信、支付宝(支付)啊?老板指指旁边的二维码,大家就“扫”走了各种蔬菜……
有这样一个表情包,“你想把我笑死,好继承我的蚂蚁花呗吗”,不知大家看过没?据说现在已经成为了年轻人的惯用表情包。
话糙理不糙,表情包虽然搞笑,但同时揭示了一个现实的问题——身处扫码支付的时代,支付宝、微信已经玩得很溜了,但天灾人祸不可预测,万一家人去世,电子账户里的各种余额该如何继承呢?
【案例】近日,张女士匆忙来到庆城县公证处,焦急地告诉工作人员其丈夫在前不久病故,她因不知道丈夫生前遗留在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支付密码,现遗留的7万余元不能消费也不能提现。
公证员在了解情况后,明确告诉张女士,可以通过公证继承领取支付宝账户中的余额,并进一步解释:虽然支付宝、微信账号资源归商家所有,但支付宝账户、微信钱包里的余额是用户财产,是沉淀在电子账户里的资金,用户去世后,家人有权继承取得此类遗产。随后,公证员首查看了被继承人的支付宝账户基本信息,该支付宝账户已实名认证,姓名与被继承人的姓名一致,随后公证员又与支付宝客服人员联系,确认账户信息,核实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等情况,及时为张女士出具了继承支付宝余额的继承公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虽然手机支付软件内的财产,最终可以继承,但办理过程比较复杂,更有甚者,当事人去世后亲属根本不知道,其在网络上存在的财产,也会造成财产损失。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建议账户持有人可以提前把自己账号记下来,密码不一定要写,至少让亲人知道有这部分财产,也可以向自己的亲人坦承账号信息,里面涉及的部分钱物数额。还可以立遗嘱,写明财产在哪里、有什么。另外,在发生意外后,合法继承人可凭相关证明材料主动向常用网络服务商比如支付宝、微信等请求查询账户情况。
微信钱包、支付宝余额等虚拟财产,虽然法律尚未有明确的定性,但司法实践中却屡见不鲜。面对这类新型财产问题,我处迎难而上,持续发力,主动适应时代要求,为当事人解疑排忧,助力服务惠企便民政策,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便民措施的落实,为当事人提供虚拟财产保护、争端解决公证法律服务,获得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