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
2024年8月28日,正值公证法颁行19周年的纪念日,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武军和助理戴岳为非法集资受害人家属办理了一桩返还款项的继承公证。
被继承人孟老太太14年前参与了黑龙江某公司的非法集资,投入了十几万元的养老钱,直到去世也没能拿回一分钱。现在结案结果显示,孟老人名下能获得一万多元返还款项,但是因为集资人已经去世,这笔返还款作为遗产需要办理继承手续才能发放,并且有关单位是通过短信方式进行通知,没有提供任何书面返款的文件。
因为年代久远,老人的配偶和一名子女先后去世,家里的继承关系还出现了转继承、代位继承,考虑到返还款仅一万多元,长安公证处公证员决定按照小额继承予以办理,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证明材料后,并于当日快速完成了受理手续。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返还款项信息,公证员与短信中提示的哈尔滨公证协会工作人员取得联系,核实了当事人身份信息及返还款项的情况,并没有要求申请人另外提供证明返还款项的证明材料,这让申请人非常感动。
申请人表示,十几年了,老人也没有等到集资款发还就含恨离世了,自己咨询时得知继承所需材料繁多,一度想放弃领取这一万多元的返还款,没想到今天能在长安公证处按照小额继承的方式处理,公证员还能主动核实情况,与当地公证协会配合解决遗产确认问题,这是真正为百姓着想,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感谢公证机构的贴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