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岭南公证处工作人员林思妍收到一份手写感谢信,这封感谢信来自佛山市某公司的退休老人冯女士,冯女士在信中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称其因受到了岭南公证处工作人员的热情的接待和耐心的引导而深受感动,对岭南公证处工作人员热情耐心的服务态度表达了真诚的感谢。
Part.01
案件详情
冯女士持有佛山某公司的股权分红,其听闻办理了遗嘱公证日后子女继承手续较为方便,故到岭南公证处在市行政服务中心驻点窗口咨询。岭南公证处值班公证人员在了解到冯女士的诉求后,热情、耐心的向她讲解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办理公证的流程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并很快为冯女士及其配偶预约好了办理公证的时间。因冯女士的配偶年事已高且患有多动症,在办理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沟通困难,岭南公证处公证人员始终不急不躁、耐心细致,对两位老人有问必答,使冯女士及其配偶顺利办好了遗嘱公证。
Part.02
公证为民
法律无情,公证有爱。虽然对公证人员来说这不过是再寻常不过的一件公证,但一封表扬信或者一声称赞,鼓舞和勉励着岭南公证处公证人员继续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积极的工作作风,扎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Part.03
遗嘱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
2、立遗嘱人取得所处分财产时的婚姻状况证明材料:结婚证或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
3、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凭证;
4、受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
5、立遗嘱人应亲自前来办理;
6、公证员根据个案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