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民法典颁布以后,首先规定了6种形式的有效遗嘱,包括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及公证遗嘱,这6种形式的遗嘱都是有效的。
相比其他形式,前往公证处立遗嘱更为经得起考验。到公证处立遗嘱的流程非常严格,需要:
1.制作询问笔录;
2.起草遗嘱;
3.录像。
经过这样一套非常严格的流程,最后办理继承的时候,可以大概率保证是有效的。
对于一些老人来说,前往公证处立遗嘱不是很便利,例如这样一套严格的立遗嘱的流程需要坐1个多小时,对于其身体可能无法承受;其次在录像环节,一些老人可能看到摄像机会紧张。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使用更为便利的方式立遗嘱,例如自书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