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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可以改立吗?
案例:女子常年在澳大利亚生活,父母有两个女儿,自己是大女儿,还有一个妹妹。四年前,父母立了一份公证遗嘱,将北京的房产归女子妹妹所有,由妹妹负责给父母养老。
2021年,妹妹跟二老闹掰,将两位老人送到了澳大利亚的大女儿家中,然后妹妹自己独自回国,没有再管老人。因此父母很伤心,想要改立公证遗嘱,将北京的房子留给大女儿。
根据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又相抵触的,以生前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案例中女子父母身处国外不方便回国,可以采用民法典中规定的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遗嘱等形式,以更改之前所立的公证遗嘱。如果回国了,也可以到公证处修改之前所立的公证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