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何卖房?

时间:2024-09-19 15:08:49  来源:四川公证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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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女士今年年初向同社区的张大姐夫妻俩购买了一套房屋,但在办理产权过户之时,却被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告知张大姐的丈夫张大哥精神状态不似常人,无法办理房屋过户。

王女士表示十分困惑,张大姐夫妻俩年龄在五十出头,张大哥虽然爱喝酒,但也不像是精神病人,而且她已经将购房款全额支付给张大姐夫妻俩了,现在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的情况让他们不能接受,于是拿着购房协议找到公证员寻求帮助。

公证过程

公证员在听取王女士陈述后,查看了王女士带来的材料。在仔细询问了王女士和张大姐后,公证员发现并非相关部门有意为难。确实是近年来,张大哥常年从早喝到晚,一天能保持清醒的时间不多。再一了解,得知王女士与张大姐夫妻俩签订的卖房协议也是由张大姐代张大哥签订的,公证员立马意识到,张大哥长期酗酒可能带来了身体变化,无法确定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公证员向王女士和张大姐说明,该套房屋,是张大姐夫妻俩共同共有的房屋,出售需要取得夫妻双方同意,但张大哥目前的情况需要做司法鉴定确定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如果张大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卖房的协议需要张大哥自己签署或办理委托公证委托给张大姐代为签署;

但如果张大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需要到法院去指定监护人,而且其指定监护人在为其卖房时,还需要办理具结保证书公证,确保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后才能办理房屋过户。

2王女士和张大姐在听取公证员的意见后,联系了司法鉴定机构。

经鉴定,张大哥是使用酒精引起的精神和行为障碍,其认知功能、日常生活及社会功能均部分受损,张大哥被评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张大姐到法院去申请成为张大哥的指定监护人,拿到法院判决后王女士与张大姐又来到公证处,签署办理具结保证书,保障张大哥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

4王女士与张大姐拿着具结保证公证书及其他材料去顺利地办理了房屋过户。

法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缮和性质、用途变更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认定与恢复

第二十四条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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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来源:成都市中大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