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证普法】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是否可以约定婚后的财产和债务?

时间:2024-10-09 15:59:01  来源:吴忠市公证处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近日,张女士(化名)到公证处咨询,她表示自己准备同男朋友登记结婚,她男朋友从事投资、贸易、房产等众多业态且颇具规模,为了避免将来出现家庭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的情况,她不但希望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还想约定婚后的财产和债务,以防将来被“议价离婚”或“高价离婚”,给自己的个人或原生家庭带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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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婚姻关系往往伴随着复杂的财产关系,如何界定婚前财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处理财产及处理好公司股权等,也是婚前男女必须面对的法律问题。

公证员分析  

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是一个常见的法律行为,旨在明确夫妻双方婚前财产的归属和管理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前财产约定公证主要针对婚前各自的财产,但也可以通过协议对婚后的财产和债务进行约定。

这种约定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婚后财产的归属:双方可以约定婚后的收入、房产、投资等财产是共同所有还是分别所有。

· 债务的处理:可以明确婚后产生的债务如何分担,是由一方承担还是双方共同承担。

· 财产管理:可以约定婚后财产的管理方式,如由一方管理或双方共同管理。

在签订婚前财产约定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 自愿原则:协议的签订必须基于双方的自愿,不能存在强迫或欺诈。

· 公平合理:协议内容应当公平合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

· 明确具体:协议中的财产和债务归属应当明确具体,避免留下模糊空间。

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可以包括对婚后财产和债务的约定。通过明确的书面协议,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后的财产和债务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规划,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预防未来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公证程序能够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为双方提供更稳定的法律保障。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指导意见》

· 第五条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可以对全部夫妻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部分夫妻财产进行约定;可以对婚后所有的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进行约定;可以进行概括性约定,也可以进行具体性约定;可以对财产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约定,也可以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和债务清偿责任,也可以约定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分割。

办理夫妻(或婚前)财产约定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夫妻(或婚前)财产约定协议文本;

4.所涉及记名财产的权属凭证原件,但仅就财产进行概括性约定不涉及具体财产的除外(例如,记载于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