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我现在去看妈妈,她只能躺在床上扯扯嘴角向我笑一下,答应她的事情我没有做到,我真的很难受……”这是一位来办理遗嘱和生前预嘱公证的孙阿姨给公证员讲述的她母亲李奶奶的故事。
李奶奶今年已经91岁高龄,喉管切开插管后,卧床已经四年了。
李奶奶有四儿两女。之前,李奶奶和女儿孙阿姨聊天时,说起以后的事,李奶奶说:“我活这么大年纪也算值了,要是我以后抢救不回来,就不要抢救了,插管躺在那活着也没得意思,不要给我搞那一套啊!”孙阿姨只当开玩笑,说:“你离那一天还远着呢妈妈!”
后来,李奶奶在医院面临要不要插管,六个兄弟姐妹齐聚开家庭会议时,孙阿姨提起李奶奶曾经有过这样的嘱托,说,要不就算了吧,妈说过,那样活着没意思。孙阿姨的三哥同意了,但是其他几个姊妹坚决反对,他们说“妈在,家就在,她一个人把我们兄妹六个拉扯大,你们舍不得钱不救妈,我们出钱,我们要救她!”
孙阿姨最后争不过别的姊妹,同意了。
“经历了我妈这个事,我不想做这种无意义的抢救,花很多钱,自己也没有生活质量,所以我就跟我爱人表达了这个意愿。可是我姊妹太多了,我怕将来我出问题,我爱人说不救了,姊妹都来指责他。我听说在你们这里可以办理生前预嘱公证,我就想过来办个公证,以一种正式的方式表达我自己的意愿。”
01 什么是生前预嘱
生前预嘱 是一种法律文件,允许个人在意识清楚时,明确表达在不可治愈的伤病末期或者临终时,希望接受或者拒绝哪些医疗护理的意愿。
生前预嘱和遗嘱的区别 02
生前预嘱 不同于遗嘱,遗嘱是死亡后生效的,包括财产的处分和事务的处理,但生前预嘱是在世时就要面临的问题,包括医疗护理选择、疼痛管理、器官捐赠和临终陪伴等。
03
生前预嘱的作用
生前预嘱 旨在确保个人在生命末期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治疗,而不是被迫接受可能带来痛苦和不适的医疗干预。经过公证的生前预嘱文件,增强了证明性,能够避免被质疑是否本人亲自订立。
其他相关公证
1、我需要提前选定以后我头脑不清楚了以后替我做主的人
可以选择办理意定监护协议公证,通过协议提前选定未来的监护人。
情系夕阳 公证普法 | 案例三 意定监护——托付余生的保障
2、替我做主的人我还没考虑好,我想先委托一个朋友/同事/亲属帮我到医院签字
若尚未选定合适的监护人,可以先办理医疗照护委托书公证,仅授权医疗方面的签字问题,配合生前预嘱公证书,避免受托人被其他亲属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