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近日,卢某(男)与吴某(女)来到我处,申请办理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公证员耐心询问双方订立婚前财产约定协议的内容、原因及目的。经过询问得知,卢某与吴某于2024年10月共同出资通过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在男方卢某名下购买了位于某小区的一处房产,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房产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现卢某与吴某准备登记结婚,卢某为了给女方安全感,决定办理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得知当事人的办证目的后,公证员向双方解释了办理该公证的法律后果和法律意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签订婚前财产约定,不得规避法律应履行义务。双方商量后约定婚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共有,即双方各占50%的份额,且二人共同偿还房产按揭贷款,待房屋贷款还清,办理产权证时再添加女方名字。卢某与吴某向公证处提交了身份证、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材料,公证员在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后,受理了该公证事项,并按照双方的意思表示代拟了一份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双方签字后为他们出具了公证书。

近日,卢某(男)与吴某(女)来到我处,申请办理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公证员耐心询问双方订立婚前财产约定协议的内容、原因及目的。经过询问得知,卢某与吴某于2024年10月共同出资通过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在男方卢某名下购买了位于某小区的一处房产,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房产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现卢某与吴某准备登记结婚,卢某为了给女方安全感,决定办理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得知当事人的办证目的后,公证员向双方解释了办理该公证的法律后果和法律意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签订婚前财产约定,不得规避法律应履行义务。双方商量后约定婚后该房产为夫妻共同共有,即双方各占50%的份额,且二人共同偿还房产按揭贷款,待房屋贷款还清,办理产权证时再添加女方名字。卢某与吴某向公证处提交了身份证、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等材料,公证员在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后,受理了该公证事项,并按照双方的意思表示代拟了一份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双方签字后为他们出具了公证书。房屋是家庭的重要财产,现在婚前双方出资购买房屋的情况越来越多,为了家庭和睦,给对方安全感,很多人都想把婚前购买的房屋约定为婚后共同共有,在无法及时办理产权登记,增加财产共有人时,婚前财产公证为当事人解决了这一后顾之忧。婚前财产公证作为近几年来当地新兴的一项公证业务,它不仅有助于明确协议双方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的归属,也对稳定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预防婚姻纠纷,保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有重要作用,更体现了双方对婚前财产问题的诚信,让婚姻多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