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股份转让遇信任难题?提存公证破交易困局

时间:2025-05-14 15:44:19  来源: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公证处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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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200多万元的股份转让

买方怕“钱货两空”

卖方怕“有货无款”

这场看似难以推进的交易

究竟怎样才能实现双赢?

近日

长沙市麓山公证处通过担保性提存公证

成功化解了一起餐饮公司股东股份转让的信任危机

让我们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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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

某餐饮公司股东刘某计划将其持有的52%股份转让给张某,该部分股份价值高达216.8万元。在交易过程中,张某担心在向刘某支付款项后,刘某未能配合履行后续股份转让手续,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刘某则担心股权变更登记后,张某不支付股权转让款。

为解决这一困境,麓山公证处公证员李光灿提出了担保性提存公证的解决方案。根据《提存公证规则》,张某将200多万元款项存入公证处指定的提存账户。公证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该笔资金进行监管。同时,刘某与张某达成协议,刘某需在后续过程中逐步履行包括工商变更登记等一系列股份转让手续。在此期间,款项将根据协议约定,张某分三次将股权转让款提存至公证处账户,刘某完成阶段性合同义务后分三次领取提存款。

这一解决方案既保障了张某的资金安全,使其不必担心款项支付后对方不履行义务;也打消了刘某的顾虑,并促其积极推进股份转让手续。通过提存公证,有效化解了交易双方的信任危机,确保了股份转让交易的顺利进行。

提存公证作为一项重要的公证业务,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维护交易秩序、预防纠纷的关键作用。它为各类经济活动提供了一种安全、可靠的资金监管方式,尤其在涉及大额交易、复杂合同履行等场景中,能够切实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提存公证适用情形

担保提存公证可以在很多领域中得到大量应用,尤其在市场交易中,如货物买卖、房产买卖等等。

此外,未成年人抚养费提存、被监护人财产提存、财产买卖转让等都可申请提存公证。譬如遗产管理人为保护继承人利益,可申请将管理的财产进行提存公证;未成年人因父母意外去世而获得赔偿款的情形中,为保护被监护人利益,亲属可申请将该款项进行提存公证。

《民法典》合同编第五百七十条规定,债务清偿期限届至,有下列情况之一使债务人无法按时给付的,债务人可以向公证处申请提存公证,从而消灭债务,并将债之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给债权人。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存公证规则》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证处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办理提存公证:

(一)债的双方在合同(协议)中约定以提存方式给付的;

(二)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权人请求将担保物(金)或其替代物提存的;当事人申办前款所列提存公证,必须列明提存物给付条件,公证处应按提存人所附条件给付提存标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