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培训资讯网:引言: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如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确保工资及时发放,是法律实践中的重要问题。公证处作为中立第三方,在解决此类纠纷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某建筑工程项目因建设方与项目共建人之间存在矛盾,导致工程款结算延迟,农民工工资未能按时发放。经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调解,建设方同意支付拖欠的工资,但由于工程完工已超过三年,部分工人联系方式变更,无法直接确认身份并发放工资。为确保款项顺利发放,建设方向青城业务部申请办理提存公证(资金监管),由青城业务部公证员潘良辉协助核实工人身份并监督工资发放。青城业务部受理后,公证员首先对建设方提供的工资表、劳动合同等材料进行仔细审核,确认欠薪事实及金额。随后,公证员潘良辉通过电话联系、户籍查询、社保记录比对、走访原施工班组等多种方式,逐一寻找失联工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工人,公证处通过公告方式履行告知义务,确保程序合法。
在核实所有工人身份后,公证处通过设立专项监管账户,由建设方将工资款项存入,并在公证员潘良辉的监督下,通过银行转账或现场发放的方式,将工资支付至工人本人或其合法继承人账户。最终,所有欠薪均依法发放完毕,既保障了农民工权益,也避免了建设方因工资拖欠问题面临法律风险。
提存公证解决“讨薪难”问题本案中,北疆公证处通过提存公证(资金监管),既解决了农民工“讨薪难”问题,也为企业提供了合法合规的债务清理途径。这一实践充分体现了公证制度在维护社会公平、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独特价值,为类似纠纷提供了可借鉴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1.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第三十条: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示30日后,可注销工资专用账户。若存在拖欠,应依法清偿。
2. 《公证法》第十一条:公证机构可办理提存、保管、资金监管等事务,保障民事法律行为真实性、合法性。
3.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存以终止债务关系,公证机构为法定提存部门。
法律小课堂提存公证(资金监管)的作用
提存公证(资金监管)是公证机构对特定款项的保管、分配进行监督的法律服务,其核心价值在于:
1. 风险防控:避免资金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2. 程序保障:通过中立第三方核实身份,防止冒领或遗漏。
3. 法律效力:公证文书可作为债务履行的有效证据,降低后续纠纷风险。
此类公证广泛应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二手房交易、股权转让等场景,是法治社会中重要的信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