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未成年人购房售房,需要办理什么公证?

时间:2021-06-08 14:40:40  来源:  点击:0

司法培训资讯网:近日,有公证处受理了两起未成年人和房产相关的公证案件,护佑了孩子们的基本权利。

首先,未成年人购房售房,需要办理什么公证?

王女士和丈夫40多岁才得一女,随着孩子渐渐长大,为了给孩子未来一个保障,他们想以女儿小丽的名字买一套房子,因小丽今年10岁,属未成年人,房产交易所要求王女士夫妇办理一份监护权公证。

夫妻俩来到公证处咨询,公证员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王女士的女儿是未成年人,其购买行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进行。

为了确认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房产交易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要求,需监护人到公证处办理监护权公证书。

王女士夫妇拿着办好的公证书,顺利地为女儿购买了房产。

那么,出售未成年人房产,又需要办理什么公证呢?

日前,市民林先生到某公证处咨询,他和妻子名下有一套房产,2019年又购买了一套房子,用6岁儿子小林的名字办理了不动产权证。

最近,林先生想去其他城市发展,为了给孩子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他们决定把这两套房子卖掉,用于在外地购买学区房。

林先生通过房产中介将该房产卖了出去,但因其中一套房产的产权证上是小林的名字,小林尚未成年,房产交易所要求林先生办理监护权公证方可过户。

经过详细了解,公证员告诉林先生,根据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要求,未成年人的房产处分、获益等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行使。

但当其法定监护人进行其名下房产的出售行为时,应确保所获款项是用于未成年的人读书、留学、治病等事项,这也是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

林先生如果要处理儿子的房产,需要做一份监护权公证,证明林先生及妻子是其儿子的法定监护人,还要做一项保证书公证,保证将此笔售房款全部用于小林的学习和生活,并保证不侵害小林的合法权益,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林先生按照公证员的指导办理了监护权公证和保证书公证,终于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对此,聊城市鲁西公证处公证员表示,公证法在诸多方面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给予保护,从根源上避免了未成年人利益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