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的注意事项

时间:2026-03-10 11:20:22  来源:河南省漯河市天汇公证处  点击:0

翼法涉外法律服务平台:魏先生(化名)于婚前以个人自有资金支付首付款,按揭贷款购置了一套房产,产权登记于魏先生个人名下。婚后,魏先生与配偶李女士(化名)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该房产的剩余贷款。

现双方结婚已经两年,魏先生为表达对婚姻关系的重视以及对李女士权益的保障,经与李女士协商,自愿达成如下财产约定:

将上述原属魏先生个人所有的房产,变更为夫妻双方按份共有,其中李女士占有份额50%,魏先生占有份额50%。房屋剩余按揭贷款由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继续偿还。

为保障该约定的法律效力,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预防潜在纠纷,魏先生与李女士共同到公证处办理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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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夫妻财产约定

协议公证?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二、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需要什么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

(三)协议涉及具体财产的,提交财产权利证明。

备注:公证员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综合既有材料后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公证的注意事项

(一)当事人提供的身份材料、婚姻状况材料、财产凭证必须是真实、合法的,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不合法,造成财产约定无效,其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二)当事人签订财产约定的协议必须是真实自愿的,如有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必须如实告知公证员,否则会导致财产约定协议无效。

(三)财产约定协议书中,涉及到财产所有权需要全部或部分转移的,需要按国家规定到相关部门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特别是房地产、车辆、股票、股权等相关部门都有具体规定),逾期不办造成对当事人不利的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四)财产约定协议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对财产约定协议中约定财产归双方共有或归一方所有的法律含意要了解清楚,不清楚可以向公证员咨询,了解并理解法律含义和后果后再签订财产约定协议。

(五)根据法律规定,夫妻财产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第三人知道的除外),若以夫妻财产约定形式转移财产而逃避债务的,其行为无效。

四、相关法律条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本文参考文献:

1. 《公证员办证参考》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 编(法律出版社)

2.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中国公证协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证证明材料清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司公通〔2023〕6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官方网站政务服务栏办事指南关于公证服务内容